一、出臺背景
專業技術人才是產業創新發展的核心要素資源。為發揮職稱評價“牽引”作用,加快培育壯大戰略性產業集群專業技術人才隊伍,2022年起,我廳會同省工信廳在省內廣泛開展調研,擬從“10+10”產業集群中選取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等2個成熟度高的專業領域開展職稱評審,以此為切入點、時機成熟時擴大到更多專業范圍,帶動戰略性產業集群新職業、新業態職稱評價工作有序開展。
經前期充分調研論證,擬在工程技術人才職稱系列新增開展集成電路和人工智能2個專業的職稱評價。我們聯合省工信廳、省集成電路行業協會、省人工智能產業協會,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等文件精神,研究擬制了《廣東省集成電路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和《廣東省人工智能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
二、起草過程
為做好此項工作,我廳會同省工信廳、省集成電路行業協會、省人工智能產業協會專門成立工作小組,開展調研、起草、論證等各項工作。一是深入開展調研。先后赴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等地市以及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相關企事業單位開展調研,充分聽取各界建議意見,形成文稿。二是組織專家論證。邀請我省高校、科研院所、相關事業單位的專家學者,以及集成電路和人工智能相關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技術骨干以及一線人員共同對文稿進行多次論證,并根據專家意見修改完善。三是廣泛征求意見。2022年8月,聯合省工信廳書面征求地市人社、工信部門和省直有關單位的意見建議,并在廳門戶網站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在充分吸收采納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對文稿進一步修改完善。
三、主要內容
按照我省職稱評價標準規范,2個標準條件均包括以下五方面內容:一是總則,明確評價標準條件的適用范圍。二是基本條件,明確參與各職稱等級評價的人員所需具備的基本要求。三是評價條件,明確各職稱等級的評價條件,分為學歷資歷、工作能力(經歷)、業績成果、學術成果條件等四個方面。四是附則,補充說明相關事項。五是附錄,主要說明有關的詞(語)或概念的特定解釋,以及相關問題說明。
2個標準條件均依據工程技術人才職稱系列規定和相關行業特點,設立相應條款:一是健全層級設置。集成電路、人工智能職稱均分為初級、中級、高級三個層級,初級職稱設員級和助理級,高級職稱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各等級職稱名稱分別為:技術員(員級)、助理工程師(助理級)、工程師(中級)、高級工程師(副高級)、正高級工程師(正高級)。二是優化專業設置。根據我省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產業現狀和發展需要,集成電路工程領域設置集成電路設計、集成電路制造、集成電路封裝和測試、集成電路裝備、集成電路材料、集成電路產品和支撐六個專業方向,人工智能工程領域設置人工智能算法、人工智能硬件和人工智能應用等三個專業方向,基本涵蓋我省集成電路和人工智能產業各類專業技術人才。三是建立綠色通道。對取得重大技術突破研究成果或在經濟社會事業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集成電路、人工智能專業技術人才,可適當放寬學歷、資歷條件申報高級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