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自然資源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自然資源局,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相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職稱評審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1〕28號)以及《關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函〔2024〕113號)精神,結合國家及省、市現行有關規定,現就開展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自然資源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管理
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自然資源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工作,在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管理、指導和監督下,由太原市工程系列(自然資源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具體組織實施。
二、評審范圍
(一)人員范圍
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非公經濟組織、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從事自然資源專業技術工作,符合申報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
下列人員不得申報:
1.國家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2.退休人員(已辦理退休手續或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以評委會辦事機構開始收審申報材料之日為界);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且在受處分期間的。
(二)專業范圍
1.自然資源類
(1)國土工程類:國土空間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國土調查評價、國土整治、自然資源確權登記4個專業。
(2)地勘工程類:地質礦產、煤田地質、水工環地質、探礦工程、物探與遙感、實驗測試、地球化學7個專業。
(3)測繪工程類:地形測量、工程測量、地籍測量、大地測量與衛星導航定位、攝影測量與遙感、地圖制圖、地理信息7個專業。
2.林草類
(1)培育經營類:森林草原培育、森林和草原經營、林木種苗和育種、生物技術工程4個專業。
(2)調查規劃類:林草資源調查監測、林草規劃設計、林草資源認證和資產評估、林草信息技術4個專業。
(3)生態保護類:生態修復、自然保護區、野生動植物保護、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濕地保護、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草原防火7個專業。
(4)生態景觀類:森林(濕地)景觀、花卉園藝、自然景觀利用、生態旅游、森林康養5個專業。
(5)林業產業類:木材加工利用、經濟林、林產化工、林草機械、生物質能源與材料、林業經濟管理6個專業。
(6)勘察設計類:森林采運、林區道路工程、林區開發與規劃設計、林草工程造價、林草工程監理5個專業。
申報人員可根據自己實際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按以上專業類別申報,凡不屬于上述專業范圍的不予受理。
三、申報條件
(一)品德條件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凡申報工程系列(自然資源專業)中級職稱評審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二)標準條件
1.熟悉掌握并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了解本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現狀和發展趨勢,取得有實用價值的技術成果。
2.具有獨立承擔較復雜工程項目的工作能力,能解決本專業范圍內較復雜的工程問題。
3.具有一定的技術研究能力,能夠撰寫為解決復雜技術問題的研究成果或技術報告。
4.具有指導助理工程師工作的能力。
四、評審條件
(一)學歷條件
申報人須具備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對在基層一線、艱苦邊遠地區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0年且業績突出的,學歷可放寬至中等專業學歷。
申報自然資源類專業人員相近專業主要是指與自然資源類專業相關的理學、工學以及其他學科中的專業。
申報林草類專業人員相近專業主要是指與林業專業相關的理學、工學、農學專業。
關于學歷認可,均以申報時本人持有的,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承認的,與本人所從事專業相同或相近的畢業或學位證書為準。大專以上學歷認定一律以“學信網”或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可查信息為準。專業證書和結業證書,不能作為學歷依據。
(二)資歷條件
1.具備博士學位;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即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或對應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即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或對應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事業單位申報職稱評審的人員須在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上聘用且兌現相應專業技術崗位工資(從機關流動到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除外)、以工資調整審批表中工資執行時間為準;國有企業專業技術人員以聘任文件時間為準;非公經濟組織、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專業技術人員以取得相應職業資格時間為準。
專業技術人才調整工作崗位后跨系列(專業)申報職稱評審的,須在現崗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年以上,按規定轉評現崗位同級職稱后,方可申報上一級職稱評審,同級職稱任職時間可連續計算,業績成果在晉升時可繼續使用。評審條件按正常申報的有關要求執行。
專業技術人員取得《山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目錄》(晉人社廳函〔2019〕1006號)所列職業資格對應相關助理工程師職稱,符合條件的,可申報參評。
申報人員不得在同一年度同時申報晉升不同系列、不同專業的同級職稱。
(三)能力與業績條件
在任現職期間或規定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內,申報工程師的,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在省級以上正規出版發行的專業期刊上獨立或以排名第一的資格合作完成2000字以上改為學術論文一篇,且所發表專業論文內容須與本人現從事專業一致。所提交的論文,須提供萬方數據資源系統、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清華同方中國知網之一的檢索頁(論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樣等不作為發表論文的依據),并加蓋本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的公章。
2.作為主要負責人或主要技術骨干,完成市級以上工程項目一項以上,或縣級工程項目三項以上,經有關主管部門驗收通過。
3.作為主要負責人或主要技術骨干,完成工程技術項目獲得市級以上獎項一項以上。
4.獲得本專業領域國家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專利須在有效期內)一項以上,并已轉化實施取得了明顯的經濟效益。
5.作為主要負責人或主要技術骨干,完成市級科研項目、科技成果推廣示范項目或技術支撐等項目一項以上,經有關主管部門驗收通過。
6.作為主要負責人或主要技術骨干,完成市級或行業技術標準、規范、規程等一項以上。
7.作為主要負責人或主要技術骨干,編制完成工程項目的實施方案、作業設計、可研報告等兩項以上,經有關主管部門驗收通過。
“主要負責人”一般為項目課題第1名;“主要技術骨干”指,省(部)級項目課題第2-7名,市(廳)級或大型企業項目課題第2-5名。“主要發明人”指專利證書上記載的發明人。“以上”均含本級或本數。
符合2、3、4、5、6、7中任意一項,需附一篇1000字以上的文字說明材料。
(四)繼續教育要求
根據國家《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5號),申報人均須完成繼續教育規定學時和公需課程要求。每年學習時間不少于90學時(其中:包括黨的二十大精神、能力建設、知識產權、心理健康和日常安全教育相關內容等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學時)。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申報職稱評審的重要條件。
(五)考核要求
申報自然資源專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須參加年度考核,申報評審當年或上一年度考核結果須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計入任職年限計算時間。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確定等次的,不計入任職年限計算時間,任職年限可累計計算。
非公經濟組織、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可不提供年度考核材料。
(六)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要求
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參加職稱評審,按照《關于轉發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人社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民營企業職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專字〔2020〕25號)規定,民營企業中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畢業的專業技術人才,未按規定考核初認助理工程師職稱的,可根據相應工作年限要求,直接申報參評。
(七)從機關流動到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要求
從機關流動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年以上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評審可比照同等學歷、資歷、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直接申報相應層級職稱。
(八)高技能人才申報要求
在生產一線從事專業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按照《關于印發<山西省在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實施方案>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9〕55號)規定執行。
五、申報程序
(一)個人自主申報
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可自主申報參評。申報人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作出書面承諾,確保所提供材料真實、準確、有效,并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個人承諾”欄內親筆簽名確認。
(二)實行民主評議
用人單位按照公開、民主、平等、擇優的原則,開展職稱申報推薦工作,成立由群眾代表、同行專家、單位領導和科研管理部門代表共同組成的評議組,對申報人員提交的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核把關,對申報人員的職業道德、工作態度、學術技術水平、工作能力和業績貢獻等進行綜合評議,單位根據評議組意見,出具鑒定意見。
(三)逐級申報審核
按照“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原則,用人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相關審核人員須在《評審表》中實名簽字,嚴把材料初審關。各縣(市、區)人社局、各主管部門要按規定程序和評審標準,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核把關,須簽署審核人員姓名、審核意見及審核日期,并加蓋審核推薦單位公章。
六、評審辦法
中級職稱評審采取專業答辯和綜合量化評議相結合的評價方式。由評委會對參加答辯人員學術技術水平和能力業績貢獻進行綜合量化評議。答辯成績低于60分者,直接列入淘汰對象,不再提交評委會進行評議。
七、工作要求
(一)嚴格申報推薦程序
用人單位要按照規定要求,認真組織好本單位專業技術人才的申報推薦工作,嚴格執行“三公示”制度,即:評審標準條件公示、個人申報材料公示、民主評議意見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方可推薦。
(二)嚴肅申報工作紀律
實行“雙承諾”制,申報人員及用人單位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全責。申報人員及用人單位要在《評審表》中相應欄目內,對申報材料真實性、合法性做出承諾,進行簽字確認。
申報人提供虛假材料、隱瞞被處分處理相關情況,承諾不實的,取消其當年職稱申報資格;通過提供虛假材料、論文造假代寫、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撤銷其職稱,并記入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為3年。用人單位在推薦審核過程中,未履行審核主體責任的,審核程序不完善、對所推薦人員的資格條件、職業道德及廉潔自律情況把關不嚴的,對有關負責人員予以批評教育,并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嚴格遵守職稱評審工作紀律
職稱評審工作政策性、專業性強,涉及廣大專業技術人員切身利益,事關經濟社會發展穩定大局。要進一步嚴肅職稱評審工作紀律,堅持問題導向,以案促改,強化紀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堅決糾正和杜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嚴重侵害專業技術人員切身利益的行為,切實維護職稱評審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營造公開透明、公平公正、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對各級主管部門、職稱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在審核推薦過程中不作為亂作為、吃拿卡要等行為,可通過來信、來電等方式向市人社局及主管部門反映。為便于核實、反饋有關情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351-4221280
太原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0351-3586607
來信地址:太原市新建路69號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太原市金剛堰路2號太原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人事教育科
八、材料報送及評審安排
1.報送時間
報送時間:2024年9月23日—10月12日
工作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雙休日報送資料的需提前打電話預約。
2.報送地點
太原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512室(杏花嶺區金剛堰路2號)。
聯系電話:0351-3586607 3586578
網址:http://ghzy.taiyuan.gov.cn/
評審時間另行通知。
3.報送要求
申報人員所需表格、申報材料報送要求及填報裝訂說明,可登錄郵箱(zrzyps 163.com,密碼:zrzyps1234)下載。
為規范收審秩序,提高服務效率,各單位要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統一報送申報材料,申報材料采用電子文檔與紙質材料相結合報送的方式進行。報送材料時,須交驗相應原件,審核后退回。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我省現行職稱政策執行。
太原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