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太原市工程系列(人事代理)中級職稱評審工作安排意見
根據《關于印發<職稱評審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1〕28號)、《關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函〔2024〕113號)要求,結合省、市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現就2024年度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管理
太原市工程系列(人事代理)中級職稱評審工作,在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管理和指導下,由太原市工程系列(人事代理)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具體組織實施。
二、評審范圍
(一)人員范圍
我市范圍內未與用人單位建立正式有效勞動關系,具有一定的知識與技能,在工程領域從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能人才。
下列人員不得申報:
1.國家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2.各類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退休人員(已辦理退休手續或截止開始申報之日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
4.受到黨紀處分且在處分期間的。
(二)評審專業
機電、化工、輕工、紡織等專業。
申報人員對照上述專業,結合本人實際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進行申報(詳見附件1),凡不屬于評審專業范圍的不予受理。
三、申報條件
(一)品德條件
1.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積極為我市經濟建設服務。
2.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廉潔自律,忠于職守,誠實守信;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二)標準條件
1.掌握并能夠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了解本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了解本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現狀和發展趨勢。
2.具有獨立承擔較復雜工程項目的工作能力,能解決本專業范圍內較復雜的工程問題。
3.具有指導助理工程師工作的能力。
(三)學歷條件
申報工程師須具備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對長期在基層一線直接從事本專業技術技能工作滿20年且業績突出的專業技術人才,學歷可放寬到中等專業學歷。
相近專業是指理科、工科專業及管理學中的工程造價、工程管理專業。長期從事建筑經濟專業技術工作擬申報建筑經濟專業工程師的,長期從事包裝工程、印刷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擬申報包裝工程、印刷工程專業工程師的,長期從事交通運輸工程造價專業技術工作擬申報交通運輸工程師的,不受專業限制。所學專業為藝術學類(專業為:藝術設計學、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公共藝術、工藝美術、藝術與科技、包裝設計)并從事建筑和風景園林專業技術工作的可申報建筑學和風景園林專業工程師;所學專業類為植物生產類、林學類、草學類(專業名稱為:農學、園藝、植物保護、植物科學與技術、種子科學與工程、林學、園林、森林保護、經濟林、智慧林業、草業科學、草坪科學與工程)并從事風景園林專業技術工作的可申報風景園林專業工程師。
關于學歷認可,均以申報時本人持有的,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承認的,與本人所從事專業相同或相近的畢業或學位證書為準。大專以上學歷認定一律以“學信網”或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可查信息為準。專業證書和結業證書,不能作為學歷依據。
(四)資歷條件
1.具備博士學位;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2年,即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或對應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即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或對應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根據《關于轉發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人社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民營企業職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專字〔2020〕25號)要求,民營企業中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畢業的專業技術人才,未按規定考核初認助理工程師職稱的,可根據相應工作年限要求,直接申報參評。
關于累計年限是指與用人單位簽訂臨時勞動合同關系或為完成某項工作任務而簽訂臨時性合同關系中明確工作時間的疊加(合同內容涉及從業崗位均須與本專業相同或相近)。同時,需要提供合同單位月工資收入發放或勞務報酬有財務印鑒作為證明的佐證材料。
專業技術人才調整工作崗位后跨系列(專業)申報職稱評審的,須在現崗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年以上,按規定轉評現崗位同級職稱后,方可申報上一級職稱評審,同級職稱任職時間可連續計算,業績成果在晉升時可繼續使用。評審條件按正常申報的有關要求執行。
專業技術人員取得《山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目錄》(晉人社廳函〔2019〕1006號)所列職業資格對應相關助理工程師職稱,符合條件的,可申報參評。
在生產一線從事本專業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按照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山西省在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實施方案>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9〕55號)規定申報參評。
申報人員不得在同一年度同時申報晉升不同系列、不同專業的同級職稱。
(五)能力與學術技術條件
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任現職期間,在省級及以上正規出版發行的專業期刊上以獨立或排名第一作者合作完成2000字以上學術論文一篇,且所發表專業論文內容須與本人現從事專業一致。凡申報時提供的學術刊物和學術著作,須附在國家新聞出版署官網期刊/期刊社下查詢的網頁結果,同時附在知網、萬方、維普數據庫網站檢索、驗證的下載網頁,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在手冊、論文集、增刊、專刊、特刊發表的論文不能作為有效學術論文;論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樣等不作為發表論文的依據。
2.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干參與完成縣級以上或企業重點工程技術項目一項以上,經縣級及以上主管部門驗收通過。
3.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干參與完成技術推廣應用、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等項目兩項以上,并通過縣級及以上主管部門鑒定認可。
4.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干參與完成的研究課題或技術項目,獲市級及以上創新創業賽事獎一項或大型企業科技獎項(獎項等級和排名須在第8名之內,含第8名)。
5.作為主要發明人獲得與本人現從事專業相關的發明或實用型專利一項以上(須在有效期內)。
6.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干完成行業標準、規范、產品研制報告、技術推廣總結、施工工法、科研項目研究報告一項以上,并經相關部門審核認定。
7.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干參與完成的工程項目獲得市級以上主管部門表彰或在所處省級行業協會組織的評比中獲最高獎。
8.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干完成企業工程項目方案、工程項目設計、工程造價報告等三項以上,并經有關單位鑒定認可。
從事設計類的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經歷能力和業績成果條件中的“主要負責人”指項目負責人。“技術骨干”指專業負責人、主要設計人。
從事工程管理、施工類的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經歷能力和業績成果條件中的“主要負責人”指項目經理或總監。“技術骨干”指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總監代表、技術員、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專業監理工程師。
參與科研項目、標準定額、規范、規程等編寫的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經歷能力和業績成果條件中的“主要負責人”指項目課題第1名。“技術骨干”指項目課題的主要編制人,“主要發明人”指專利證書上記載的發明人。
同一科研項目、課題或工程建設項目多次獲獎,只能作為一項業績成果申報,不能重復使用。
符合2、3、4、5、6、7、8中任意一項,需附2000字以上的文字說明材料(以論文格式撰寫,要求有相關技術闡述)。
(六)繼續教育要求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社部令第25號),專業技術人員應當適應崗位需要和職業發展的要求,每年須參加繼續教育,學習時間不少于90學時(其中:包括黨的二十大精神,鄉村振興、能力建設、職業道德、心理健康、知識產權、日常安全教育、科技安全和科普知識等相關內容的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學時),完善知識結構、增強創新能力、提高專業水平。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申報職稱評審的重要條件。
四、申報程序
(一)個人自主申報
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可自主申報參評。申報人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作出書面承諾,確保所提供材料真實、準確、有效,并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個人承諾”欄內親筆簽名確認。
(二)實行民主評議
用人單位按照公開、民主、平等、擇優的原則成立由群眾代表、同行專家、單位領導和科研管理部門代表共同組成的評議組,對申報人員提交的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核把關,對申報人員的職業道德、工作態度、學術技術水平、工作經歷能力和業績成果等進行綜合評議,單位根據評議組意見,出具鑒定意見。
(三)逐級審核申報
申報時須經所在臨聘單位、行業協會、專業學會或人事代理機構同意,報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推薦至太原市工程系列(人事代理)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人事檔案由市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代理的,由用人單位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出具鑒定意見,經市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審核后推薦,直接報送至太原市工程系列(人事代理)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具體申報材料見附件4。
用人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相關審核人員須在《評審表》中實名簽字,嚴把材料初審關。各縣(市、區)人社局、各主管部門要按規定程序和評審標準,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核把關,須簽署審核人員姓名、審核意見及審核日期,并加蓋審核推薦單位公章。
五、評價辦法
采取分學科組答辯及綜合量化評議相結合的評價辦法。答辯通過人員,由評委會對其學術技術水平和能力業績貢獻進行綜合量化評議。答辯成績低于60分者,列入淘汰對象,評議組一律不得提交評委會評議。
六、工作要求
(一)規范申報推薦程序
用人單位要按照規定要求,認真組織好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申報推薦工作,嚴格執行“三公示”制度,即:評審條件程序公示、個人申報材料公示、單位鑒定意見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接受群眾監督,公示無異議的方可推薦。
(二)嚴肅申報工作紀律
實行“雙承諾”制,申報人及用人單位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全責,要在《評審表》中相應欄目內,對申報人材料真實性、合法性做出書面承諾,并簽字確認。
用人單位要嚴格按照文件要求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做到責任到人,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層層把關。申報人通過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參評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當年評審資格;對已取得職稱的,撤銷其職稱,并記入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為3年。申報人所在單位未依法履行審核職責的,對有關負責人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嚴格遵守職稱評審工作紀律
職稱評審工作政策性、專業性強,涉及廣大專業技術人員切身利益,事關經濟社會發展穩定大局。要進一步嚴肅職稱評審工作紀律,堅持問題導向,以案促改,強化紀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堅決糾正和杜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嚴重侵害專業技術人員切身利益的行為,切實維護職稱評審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營造公開透明、公平公正、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對各級主管部門、職稱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在審核推薦過程中不作為、亂作為、吃拿卡要等行為,可通過來信、來電等方式向市人社局及主管部門反映。為便于核實、反饋有關情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351-4221280
太原市人力資源服務行業協會0351-2709082
來信地址:太原市新建路69號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太原市小店區開啟巷太原市人事考試中心二層
太原市人力資源服務行業協會
(四)按時完成申報和材料報送工作
申報人員務必在規定時間進行申報,報送材料時,須攜帶相應原件,核對無誤后退回。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我省現行職稱政策執行。
材料報送時間:2024年9月9日—10月25日(工作日)
報送地址:太原市人力資源服務行業協會(小店區開啟巷太原市人事考試中心二層)
聯系人:張麥
聯系電話:0351-2709082
郵箱:tysrlzyfwhyxh 163.com
附件:
1.太原市工程系列(人事代理)中級職稱評審專業目錄.doc
2.山西省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表(2024年版).doc
3.太原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登記表.doc
4.報送材料要求.doc
5.太原市工程系列(人事代理)中級職稱評審材料匯總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