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文件
白人社發(2024)189號
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度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部門,高新區管委會,市屬各企事業單位:
根據省人社廳《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度全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266號)、市人社局《關于印發〈白銀市職稱工作扁平化服務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白人社發(2021)219號)和省市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總體安排,現就做好2024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基本條件
申報職稱的人員須在我市的企事業、社會團體、個體經濟
組織等用人單位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符合相應系列(專業)職稱評審標準文件中規定的申報條件,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任務。具體包括:
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以及編外聘用人員;與在我市登記注冊的企業、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建立規范勞動關系的工作人員;具有我市戶籍的靈活就業人員,
符合條件的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技術人才、農村實用文化人才,以及事業單位離崗創業人員可以按有關規定參加職稱申報。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能申報職稱。受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參加職稱申報。
二、申報評審要求
(一)申報方式
本次職稱申報和評審通過“甘肅省職稱申報和評審信息系統”在線開展。未經省級行業主管部門及省職改辦同意,個人用人單位和部門在線下進行職稱申報和評審的,評審結果不子認可。
個人申報賬號由用人單位或申報單位負責審核和創建。用人單位或申報單位的賬號由人社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和創建。申報人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和評委會均須使用信息系統,職稱申報、審核、評審、發證、查詢等業務全流程網上辦理。
(二)時間安排
全市職稱申報評審管理信息系統申報評審功能開啟時間為2024年9月1日0時,9月1日0時至9月10日24時為系統預準備時間。
申報和審核分為4個階段:
9月11日0時至10月10日24時為個人正式申報時間。
10月11日0時至10月15日24時為用人單位(申報單位)審核及推薦時間。
10月16日0時至10月25日24時為縣(區)級聯審和市直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及推薦時間。
10月26日0時至12月15日24時為市級聯審、評委會審核及評審時間,全市申報評審工作于2024年12月22日24時之前完成。
(三)中報范國
1.按管理權限核準的各評委會,均不得擅自擴大評審范圍未經省人社廳授權,各評委會不得代評省直單位、其他市州、外省和中央、省在銀單位人員職稱。
2.在我市工作的事業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和符合相應申報條件的農村實用技術人才和農村實用文化人才按規定進行中報。符合相應申報條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報工程、農業、工藝美術、文物博物、實驗技術、藝術、體育、技工院校教師系列職稱。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評審。
3.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含申報當年到達退休年齡人員)、受黨紀政務處分在影響期內的人員不納入職稱評審范圍。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企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在我市申報職稱評審的,原則上需在申報職稱所在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繳納社保半年以上(需提供繳納社保證明材料),否則不子受理。市直行業主管部門和各縣區人社局必須嚴肅認真地做好比對核實工作。
4.中央在銀單位人員或外省企事業單位在銀分支機構人員因工作原因需要在我市評審職稱的,中央在銀單位經其中央主管部門同意、外省專業技術人員經外省省級職稱管理部門同意并向我省職改辦出具委托函(見附件1),經省職改辦審核同意后,方可參加我市職稱評審。
5.市內國有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通過其所在單位進行申報。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人才工作單位所在地與檔案托管地一致的,通過工作單位申報或經所在單位書面同意、通過托管檔案的人才市場進行申報;工作單位所在地與檔案托管地不一致的,經檔案托管地的人才市場書面同意,通過工作單位進行申報。
(四)申報條件
1.條件標準。申報人員和審核單位依據各專業職稱評價標準(條件)進行申報和資格審核。
2.業績時限。申報人員的業績需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申報結束后,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補報。申報人員在該時限之后取得的業績,可作為下次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
3.任職年限。專業技術總年限和現職稱任職年限,均計算到2024年12月31日為止。納入崗位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的任職年限從聘用的當月計算;其他單位人員的任職年限,原則上從取得職稱資格的當月起計算。
4.全省有效破格晉升。破格申報全省有效職稱的,可不受本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取得職稱資格后,按照優先調整崗位結構比例聘用。市縣區人社部門同時進一步做好對破格人員數量的總量控制。
5.基層有效。根據人社部有關要求和我省職稱評聘有關規定“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取得的基層有效高級職稱實行崗位總量控制,高級崗位數額不超過專業技術崗位總量的10%(包括正常和破格晉升),專崗專用,單獨管理。
6.鄉村傾斜政策。根據《中共甘肅省委組織部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優化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和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對鄉村教師及艱苦邊遠地區鄉村專業技術人員,從教、工作20年以上的評聘中級職稱,以及從教工作30年以上的評聘高級職稱的,直接聘用到相應崗位,不受本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在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外單列。對享受傾斜政策人員,單位推薦報告中要注明“鄉村不受指標限制”字樣。
7.繼續教育。認真貫徹落實人社部《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和我省繼續教育工作有關規定,未按要求參加繼續教育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參加職稱申報評審。申報人員需向中報評審信息系統上傳繼續教育證書等佐證材料
8.轉系列申報。專業技術人才崗位發生變化的,經單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請轉系列評審,并按新系列評價條件標準申報職稱,其專業技術人才資歷計算可按轉系列前后實際資格和聘任(用)時間累計計算。轉系列人員當年度不得申報高一級職稱,須在新系列(專業)聘任(用)滿1年以上。未轉系列人員,不得跨系列申報高一級職稱。轉系列申報需在系統中填報現有同級職稱。
9.論文查重。省職改辦提供“中國知網”收錄論文查重服務,供用人單位和申報人在信息系統中免費使用,“中國知網”已收錄論文只需在信息系統填寫論文網址,將自動生成查重結果,不接收任何查重報告單;未收錄論文由用人單位聯系“中國知網”進行查重,并上傳有單位簽字蓋章的“中國知網”查重報告單。查重結果以“去除引用文獻復制比”為準,核心期刊論文超過15%、省級期刊論文超過25%
10.嚴格落實備案。各評委會工作機構要嚴格按照《全省職稱改革備案管理項目清單》要求做好備案工作,關鍵信息審核須在提交評委會評審前報市職改辦備案。
11.賬號安全。9月1日至9月10日系統預準備時間結束后,省職改辦統一對職稱信息系統中所有用戶賬號進行重置,測試數據在正式申報時全部清零。重置后,系統管理員需盡快登錄職稱評審管理模塊,重新分配用戶角色,實名制創建至少包含系統管理員、經辦人和審核領導三個賬號在內的用戶角色,否則無法完成全流程系統操作。
12.在職狀態確認。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企業人員、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工作人員等,由行業主管部門會同人社部門核實社保信息,確認其是否與申報單位建立了真實有效的勞動合同。原則上,申報人員提供在申報單位連續6個月以上社保繳費佐證材料(截止申報當月),對于6個月內有工作單位變動情形的,應提供相應單位連續繳納社會保險相關證明材料。如存在工作經歷與社會保險繳費記錄不符等情況,取消申報資格。對公司法人、董事、監事、股東,通過自主擇業方式到地方企業工作的軍隊人員,以及已參加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的人員,企業可以提供加蓋單位印章的勞動合同和銀行工資流水確認勞動關系。
通過委托在我市參加申報的外省企業申報人員,在企業總部繳納社保的,須上傳企業總部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6個月繳費佐證材料。對申報人在職狀態有異議、確需審核原始材料的,由各級審核部門會同所在工作單位核實確認。
13.關于高等院校的職稱代理評審。按照省人社廳《關于推進企事業單位職稱自主評審工作的通知》要求,暫不具備自主評審條件的高校,可按管理權限征求市級人社部門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意見,并經省職改辦同意后,可由其他具備評審條件的高校進行代理評審。
三、加強業績成果審核
(一)嚴格掌握論文標準
1.明確作者排名次序。論文有限制性要求的,應當為本人獨立撰寫或作為第一撰寫人、執筆人(以期刊中標注為準)發表的本專業或相鄰相近專業論文。
2.明確代替論文選項。
(1)代替核心期刊論文。一是獨立(或作為第一完成人)公開出版的本專業專著、譯著;二是獨立(作為第一完成人)撰寫獲省部級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級以上部門采納的智庫成果(包括對策研究報告、建言獻策報告、調研報告、政策建議等);三是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二等獎以上的;四是主持完成重大原創性研究成果填補國內空白的。
(2)代替省級期刊論文。一是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三等獎的;二是獲發明專利(前2名)授權的;三是主持完成重大原創性研究成果填補省內空白的。
(二)嚴格“專家舉薦”業績
“專家舉薦”業績使用要求,按照《關于開展2021年度職稱評審“專家舉薦”工作的通知》(市職函字(2021]8號)規定執行。
(三)嚴格把握科技獎勵和表彰獎勵
榮譽表彰、科技獎勵、項目課題、標準規范等,要按照《關于當前深化職稱改革工作中幾個具體事項的通知》(甘職改辦[2018]24號)嚴格區分審核。各類競賽、技能比武、比賽等以各級行政部門或各級行政部門委托相關部門組織的競賽、比賽為準審核。
四、工作程序
(一)啟動評審
各縣區人社局、各市直行業主管部門于2024年9月5日前啟動本地、本部門年度職稱申報評審工作,對申報和評審各事項做出具體安排。各縣區、各部門評審工作通知在印發5日內報市人社局備案。
(二)個人申報
10月11日前,申報人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點擊“職稱評審”鏈接進入“甘肅省職稱申報評審信息系統”,根據各系列(專業)評價條件標準和相應評委會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簽署申報誠信承諾書,填寫個人職稱申報信息,掃描上傳電子版佐證材料,提交所在工作單位審核推薦。
(三)單位推薦
申報人所在工作單位(或檔案托管部門)組織所屬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申報,對申報材料隨報隨審,并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于10月16日前將申報材料提交審核部門聯審。
(四)部門聯審
審核部門對申報人上傳的各項申報材料進行聯審,如發現用人單位推薦材料需要修改完善的,一次性反饋修改意見后及時退回,退回次數不超過3次。聯審部門原則上在評委會公布的接收材料截止期限5日前完成審核工作,并提交評委會辦事機構組織評審。如確屬工作需要,審核部門可以要求申報人提供申報材料原件并進行核查.
(五)組織評審
各級評委會組建單位于12月15日前組織召開職稱評審會議。不得推遲評審。
(六)公示發證
評審會議結束后,由各評委會辦事機構在本單位官方網站和線下平臺對評審通過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原則上各評委會組建單位應于12月25日前印發職稱資格文件確認取得職稱資格,同時打印電子評審表制發職稱電子證書。用人單位應及時下載打印評審通過人員電子評審表,用印后裝入個人人事檔案
五、工作要求
(一)申報人員須誠信申報,并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信息系統,完整、準確填報個人全部申報信息,并按要求掃描上傳電子版佐證材料,避免出現漏報、錯報、業績未按要求上傳佐證材料等情況,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在規定時限內未提交成功的,帶來的后果由申報人承擔。
(二)用人單位要充分發揮用人主體作用,有序推進本單位職稱申報、審核、公示、推薦等工作。要將省上印發的與本單位職稱主系列(專業)有關的評價條件標準在本單位網站、公告欄等公布、張貼,切實讓每個專業技術人才學習對照。各單位在推薦、評審或考核認定前,要在本單位宣傳欄等明顯場所或單位網站、工作群等公示申報對象的姓名、申報職稱層級符合評價條件標準的業績等。要對申報人的工作經歷、業績能力、有關佐證材料嚴格審核把關,在推薦前完成論文審核、論文著作送審、證書核查、業績真偽辨別等工作,并對申報人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推薦程序的合規性負責。嚴禁單位賬號用于非本單位工作人員職稱申報。對于沒有認真履行審核責任,包庇、縱容弄虛作假、出具虛假證明,或單位賬號用于非本單位工作人員職稱申報的,按照管理權限由市、縣區人社部門會同主管部門迫究用人單位及經辦人責任。
(三)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認真審查申報推薦材料,重點審查申報人員是否符合條件、申報材料是否真實有效、申報信息是否準確完整、申報推薦程序是否規范、申報系列專業是否與崗位和從事專業一致。對不符合申報條件或不符合申報要求的,注明存在問題并及時退回;對弄虛作假或舉報核實確有問題的,取消申報資格并記入誠信體系。為確保申報工作順暢有序進行,避免多次重復退回造成網絡擁堵、占用系統資源等問題,各級審核單位要完整審核所有材料,一次性反饋修改意見。
(四)各評委會組建單位要嚴格在規定的評審權限、評審專業范圍內開展評審工作,制定評審方案,規范評審程序,創新評審方式,切實提高評審質量;實行封閉評審,視頻公開答辯,執行回避制度,嚴格保密各種評議意見;堅持民主評議、獨立評審,充分尊重專家意見。評委會工作機構要及時更換本年度評委會專家,更換比例不少于30%;要認真組織好評審工作,逐項審核申報人員業績材料,及時會同市、縣區人社部門開展聯審,認真梳理匯總有效業績提交評委會評審;合理安排評審時間,確保每位評委有充足時間審閱和評議材料;評審結束后應對評審結果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在評審結果公示期問舉報、反映問題均由評委會組建單位和業務主管部門調查處理。無法在1個月內完成調查處理的,要先按程序印發其他人員的職稱資格文件,待舉報、反映問題調查結束后,如無問題或不影響獲得職稱資格的,可單獨發職稱資格文件;各評委會組建單位對評審全過程和評審公平性等負責,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對工作中違反評審工作紀律等問題,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五)市、縣區人社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評委會組建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職稱評審監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切實維護組織評審、評議推薦以及評審的公平性、獨立性和權威性,發現申報人通過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直接取消申報人申報資格;對用人單位出現的作風不實、工作不細、履行工作責任不到位等情況要及時加以糾正,對包庇縱容申報人弄虛作假,甚至將本單位賬號用于非本單位工作人員申報職稱的,要追究用人單位及經辦人責任。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群眾的監督,對群眾反映的違法違紀情況及時進行核查,情況屬實的要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并納入“黑名單”管理。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我省職稱評審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新增調整事項,以最新印發的通知文件要求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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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24年度甘肅省職稱評審委托函
2.2024年度全省高級職稱評審計劃
白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