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水務局關于做好2024年工程系列水利行業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水利(水務)局,局直事業單位:
根據《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遼委辦發〔2017〕48號)、《關于印發2024年全省職稱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遼人社發〔2024〕4號)、《遼寧省水利廳關于做好2024年工程系列水利行業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遼水人〔2024〕260號)、《遼寧省工程系列水利行業職稱評審標準條件》(遼人社職〔2022〕23號)要求,結合我市水利行業實際,經商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將2024年工程系列全市水利行業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審原則
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唯獎項傾向,注重考察專業技術人才的專業性、技術性、實踐性和創造性,突出工作能力、業績考核和對社會及所在單位的實際貢獻,將工作績效、創新成果取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作為評審重要內容。營造弘揚科學精神、潛心研究的制度環境,培養造就高素質專業化技術人才隊伍。
二、評審范圍及權限
凡在我市從事水利工作的人員(不含公務員),不受戶籍、身份、檔案等制約,只要符合申報條件,均可參加相應層級水利職稱評審。
本溪市工程系列水利行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負責全市水利行業副高級及以下職稱評審工作。
三、申報條件
申報各級職稱資格,應符合《遼寧省工程系列水利行業職稱評審標準條件》(遼人社職〔2022〕23號)相應條件。同時,根據職稱改革有關要求對以上文件部分內容做如下說明:
(一)關于學歷、學位與資歷。
1.根據《關于進一步明確申請職稱評審不須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的通知》(遼人社職〔2019〕1號),申報人無需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由申報人所在單位通過學信網或學位網查驗、打印查詢結果,并由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學信網或學位網無法準確查詢的,由申報人所在單位出具個人學歷、學位信息審查情況材料,并由責任人簽字、單位簽章。
學歷、學位查驗材料作為申報材料逐級上報。
2.具備工程類碩士學位的非水利專業研究生,通過繼續教育取得水利專業本科學歷后,可對照水利相關專業研究生資格條件申報相應職稱。
?。ǘ┕ぷ鳂I績和成果。
申報工程師及高級工程師的,獨立撰寫的技術研究(調研)報告1篇以上并經相應層次的專家出具評議證明為必備項。評議證明應能客觀真實反映報告研究質量并體現申報人專業素養。參與實施《遼寧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及《遼寧省水利廳關于印發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的通知》(遼水規財〔2023〕88號)中重大項目、重點工程、重要工作的,需提供參與及工作完成情況的相關證明材料。除論文、專利、獎項等可通過固定渠道查詢的業績外,其他業績成果,需提供相關單位出具的主持完成(制定)、發揮主導作用等的證明。
(三)申報專業。設置7個評審專業,分別為水利水電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農業水利工程、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水文地質與工程測繪、水利自動化與信息化。申報正高級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應明確所參評的專業。
對于所學專業為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械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電子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控制科學與工程等,并從事水利自動化與信息化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原則上申報水利自動化與信息化專業。
對于所學專業為環境工程、環境科學、物理化學、分析化學、無機化學、應用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化學工程、水生態水環境等,并從事水文水資源及水環境監測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原則上申報水文與水資源工程專業。
對于所學專業為水利相近專業的,并從事水利技術工作1年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可結合工作實際申報相應評審專業。水利相近專業是指《普通高等學校專業目錄(2020年版)》理學、工學、農學、管理學門類中為水利技術工作提供支撐和服務的專業。
(四)其他。根據《關于公布<遼寧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遼人社職〔2020〕38號),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的《目錄》內水利及相關專業注冊土木工程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建造師、安全工程師等技術類職業資格的,可對應相應層級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職稱資格條件。職業資格分級設置的,初級(二級)、中級(一級)、高級分別對應職稱的初級、中級、高級,未分級設置的一般對應中級職稱。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在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意見(試行)》(人社部發〔2018〕74號),工勤技能人員符合各層級職稱評審學歷、業績、論文等基本標準條件的,取得高級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2年,可申報評審助理工程師;取得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3年,可申報評審工程師;取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4年,可申報評審高級工程師。
四、評價方式
水利行業副高級、中級職稱評審繼續實行綜合評價和業內認可的評價模式。綜合評價是按照評價標準建立量化賦分體系,由評委會專家對參評人員的申報材料進行量化賦分;業內認可是評委會專家在例會評審時,通過評審答辯的方式對參評人員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水平進行考察。最后,由評委會根據綜合評價和業內認可的綜合情況,確定申報人員是否具備申報級別專業技術資格。初級采取理論考試、閱卷方式進行評審。
五、有關要求
?。ㄒ唬┯蓡挝慌赏鶉夤ぷ鳎M兩年,不含已回國)和援疆援藏的專業技術人員,在援助工作期間,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時參加職稱評審,出具有效證明后,可按現行標準條件申報參加評審,參評時免答辯。
(二)申報人提供的業績、成果等,必須是在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后重新獲得的,且同一份申報材料在同一申報人員卷中不能重復使用。
?。ㄈ┥陥笕颂峁┑墨@獎證書和相關項目材料,應為水利專業及相近專業,非水利及相近專業的不能作為評審依據。提交業績成果證書(不含專利)應同時附該成果相應的評價證明材料和獲獎文件原件。集體獎勵項目須提供個人參與項目的原始材料及相關證明。不能提供原件的,應提供檔案存放證明。
?。ㄋ模┥陥笕颂峤徽撐某晒模ㄟ^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網進行論文期刊信息查詢,并通過“萬方數據資源系統”“清華同方中國知網”、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等主流數據庫進行本人論文信息檢索。申報人提交專利成果的,要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查詢。申報人提交標準成果的,要通過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進行查詢,申報成果為企業標準的,應提供相關企業證明。
?。ㄎ澹┢聘裆陥笕藛T在填寫《遼寧省水利專業破格評定人員審核表》時,應按照評審條件要求在“主要業績”欄增加相應業績成果并提供證明材料,其他內容仍按現有《審核表》格式填寫。
?。┥陥笕艘獓栏癜凑找幎ㄌ峁I績、成果等申報材料,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30日。資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資歷年份為周年。
?。ㄆ撸┥陥笕诵枰獪蚀_填報、規范書寫《遼寧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表》(可在省人社廳官網“下載”欄目下載)一式三份,評審通過人員的《遼寧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表》分別由本人、單位(本人人事檔案)和評委會辦事機構留存。
?。ò耍┥陥笕颂顚憽哆|寧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表》時,須在表中“備注”欄內填寫如下內容并簽字“本人承諾:所提供的信息和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對因提供有關信息、證件不實或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并按有關規定接受相關處罰”。申報人所在單位須在個人承諾內容下填寫“承諾推薦的申報人員所有材料真實有效”,由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ň牛┥陥笕藨鐚嵦峁┍救斯ぷ鳂I績等相關材料,不得弄虛作假。繼續落實“個人、單位雙承諾制”。對違背誠信承諾,弄虛作假的人員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年及以后兩年申報資格;對通過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已取得的職稱予以撤銷,已聘用專業技術職務的予以解聘。
六、申報程序
按照“誰推薦、誰審核”,“誰評審、誰負責”的原則,繼續實行個人申報、民主評議、集中公示、單位推薦、主管部門審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查等申報程序。未經申報程序的材料,不予受理。實行一次性報卷,不得補報。
用人單位須對申報人員進行綜合考評推薦,并經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以上無異議后按照規定報送評委會辦事機構,縣區屬單位申報人員須經縣區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市屬單位申報人員須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送市直部門評委會辦事機構。
(一)個人申報。申報人員一般應在本人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單位申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除創新創業等特殊規定外須在本人人事關系所在單位申報。
?。ǘ徍斯?。申報人所在單位要成立考評領導小組,采取單位領導、人事干部、考評專家、部門負責人等聯審的方式,依據申報人的人事檔案、專業技術檔案、業績成果和實際貢獻等,對其進行綜合考評,并經單位集中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方可由所在單位推薦上報。申報人主卷材料的每份復印件都應經推薦單位人事干部簽字,并加蓋推薦單位、主管部門、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驗公章。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以及自由職業申報人員,可以由工作單位、人事代理機構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程序。
?。ㄈ﹨R總上報。縣區申報材料由所在地人社、水利部門審核匯總后統一報市水務局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科)。局直單位申報材料由單位匯總后直接報局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科)。其他單位申報材料由主管部門蓋章后報局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科)。各單位應匯總填寫本縣(區)或本單位《遼寧省水利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人員一覽表》(附件1)(附電子版),并隨申報材料一同上報。各單位申報人超過2人(含)的應當排序。
七、時間安排及報卷地點
正高申報材料受理時間:2024年9月1日-2024年9月5日
副高級及以下申報材料受理時間: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30日。
報卷地點:本溪市水務局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科)(611房間)
請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報卷,過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張芳、尤美玉
聯系電話:44599129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職稱工作政策規定執行。
附件:
1.遼寧省水利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人員一覽表
2.遼寧省水利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公示表
3.職稱評審公示證明
4.遼寧省水利專業破格評定人員審核表
5.評議證明
6.本溪市水利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人員一覽表
7.職稱申報材料組卷要求
8.遼寧省專業技術資格報評材料
本溪市水務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