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城建、環保專業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安排意見
臨人社專字〔2024〕34號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部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職稱評審管理實施細則》(晉人社廳發〔2021〕28號)、《關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函〔2024〕791號)精神,現就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城建、環保專業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管理
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城建、環保專業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統一管理和指導下,由臨汾市工程系列城建、環保專業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具體組織實施。
二、評審范圍和專業
(一)人員范圍
全市各類企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從事城建、環保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符合申報評審條件的本單位在職在崗的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下列人員不得申報:
1.國家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2.退休人員(已辦理退休手續或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且在受處分期間的。
(二)評審專業
城建專業:建筑學、城市規劃、土木工程、給排水工程、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建筑電氣工程、風景園林、巖土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經濟、城市道路與交通工程、城市燃氣工程。
環保專業:環境工程、生態環境監測、環境化學、環境生物、環境物理。
申報人員可根據本人實際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按以上確定的專業類別申報,理科、工科相近專業的可申報,不屬于上述專業范圍的不予受理。
三、品德條件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凡申報城建、環保工程專業職稱評審的技術人才,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作風端正且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熱愛本職工作,能夠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四、基本條件
(一)技術員
1.具有完成一般技術輔助性工作的實際能力。
2.熟悉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3.具備大學專科、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在工程技術崗位見習(試用)一年期滿,經考察合格。
(二)助理工程師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能處理本專業范圍內一般性技術難題。
2.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工程技術崗位見習一年期滿,經考察合格;大學專科畢業,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見習(試用)1年期滿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見習(試用)1年期滿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
(三)工程師
1.具有一定的技術研究能力,能夠撰寫較復雜技術問題的研究成果或技術報告。
2.熟悉掌握并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了解本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現狀和發展趨勢,取得具有實用價值的技術報告。
3.具有獨立承擔較復雜工程項目的工作能力,能解決本專業范圍內較復雜的工程問題。
4.學歷資歷條件
須具備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相近專業是指理學、工學類專業或相關交叉學科類專業。
具備碩士學位或雙學士學位,從事助理工程師2年以上,即2022年底前聘任;具備大學本科學歷、大學專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助理工程師4年以上,即2020年底前聘任。對一直在鄉鎮基層、貧困縣和邊遠地區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15年、業績突出的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學歷可放寬到中專。
根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申報職稱不再要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的通知》(晉人社廳函﹝2018﹞1105號)要求,1991年(含1991年)以后高等教育畢業生的學歷查詢,由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各級審核部門通過“證書編號”在“中國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學信網)上查驗;2008年(含2008年)后取得學位人員的學位查詢,由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各級審核部門通過“證書編號”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以下簡稱學位網)上查驗。199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畢業生、2008年前取得學位人員以及學信網和學位網上無法準確查詢的學歷、學位,由申報人員所在單位通過本人檔案進行學歷學位審查。
5.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1)從事建筑工程領域的規劃、勘察、設計、施工、生產和技術管理工作的技術人員在任助理工程師期間,須承擔完成下列工作項目之一(從事專業與所學專業不一致的,須承擔完成下列工作項目兩項以上):
A.作為技術骨干完成一項市級以上或大型企業科研項目,并經有關主管部門驗收通過(含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的研發,大型企業科研課題須有大型企業職能部門的認可和備案);
B.作為技術骨干完成一項市級以上或大型企業重點工程技術項目,并經過主管部門驗收通過;
C.作為技術骨干完成本專業一項大型工程,或三項以上中型工程項目的設計,并經過主管部門驗收通過;
D.作為技術骨干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一項以上,并經過主管部門鑒定認可;
E.作為技術骨干完成本專業一項中型工程,或三項以上小型工程的施工和管理,并經過主管部門驗收通過;
F.作為技術骨干完成三項以上中、小型工程的技術經濟分析評價報告、估算、概算、預算、結算的編制或審核;
G.作為技術骨干參加過全國、省、市、行業工程計價依據(含投資估算指標、概算定額、預算定額、費用定額、工期定額、企業定額、人工、材料、機械價格等)的編制、審查;
H.作為技術骨干參加完成一項市級以上科研項目,并經過主管部門驗收通過;
I.作為技術骨干推廣應用一項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并經主管部門鑒定認可。
(2)從事生態環境工程專業的技術人員在任助理工程師期間,須承擔完成下列工作項目之一(從事專業與所學專業不一致的,須承擔完成下列工作項目兩項以上):
A.參與完成過省或市級重點項目一項以上(前10名內)、或參與省、市級下達的科研項目一項以上(前5名)、或參與完成過省或市級環境監測類科研項目一項以上(前10名),并經過主管部門評審鑒定(驗收);
B.參與環保類新技術成果推廣項目一項以上(前5名),具有較好的社會利用價值;
C.參與開發環保新產品、污染治理新工藝、新技術、環保類新材料一項以上(前5名)或參與(前5名)一項開發、應用環境工程新技術,取得明顯的經濟、社會、環境效益;
D.環境監測綜合分析人員參與編寫環境質量年報、5年環境質量報告書、環境統計年鑒、污染源監控月報季報年報,主要參與一項以上相應報告的編寫(前6名);
E.參與完成國家或地方一項分析方法方面的標準、規范、指南、導則、操作規程等研究(前10名);
F.參與完成數據綜合分析和各類報告編寫與審核工作2年以上,市、縣級以上主管部門采用兩項以上(前10名);
G.參與編寫市、縣級環境監測規劃一項(前10名),并被有關部門認可或采用;
H.參與一項以上開發應用不同類型的監測新技術或新儀器(前10名);
I.作為主要參與者起草一項以上環境污染事故類監測專題報告,被相關部門采用(前10名);
J.針對排污企業作為參與提出污染治理工藝技術改進方案一個以上(前6名),取得較好的節能減排效益,并得到有關方面的認可;
K.向社會或企業作為參與者推廣環保類節能減排新技術、新產品一項以上(前10名),并取得較好的社會和環境效益。
6.學術技術條件
申報工程師須在任助理工程師期間,公開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一篇以上或撰寫有較高價值的專業技術報告一項以上。
學術論文須是在公開發行的本專業學術期刊上,獨立或以第一作者發表的,字數不少于2000字。提交的學術論文須附在萬方數據資源系統、清華同方中國知網、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網站上的檢索頁,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在手冊、論文集、增刊、專刊、特刊發表的論文不能作為有效學術論文;論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樣等不作為發表論文的依據。
專業技術報告指:作為主持或主要技術骨干完成的科研成果、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專題性方案(含施工類的施工組織方案)、建材工程專業的產品研制報告,實施項目的技術總結等。
學術論文和專業技術報告均可作為答辯材料。使用學術論文答辯的,答辯材料要與期刊內容保持一致;使用專業技術報告答辯的,答辯材料須以論文格式撰寫,要求具有技術闡述、技術提煉、數據齊全、準確、文字通順,結論正確,字數不少于2000字。
申報助理工程師,須提交一篇本專業技術工作總結。
五、考核條件
申報中、初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須參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計入任職年限計算時間,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確定等次的,不計入任職年限計算時間,任職年限可累計計算。申報評審當年或上一年度考核結果須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非公經濟組織、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可不提供年度考核材料。
六、繼續教育要求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5號),專業技術人員應當適應崗位需要和職業發展的要求,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申報職稱評審的重要條件。
七、高技能人才申報專業技術職稱評審
在生產一線從事城建、環保工程專業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參加中、初級工程師職稱評審,按照《山西省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實施方案》(晉人社廳發〔2019〕55號)執行。
八、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說明
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不作為申報工程師評審必備條件,可自愿提供合格證作為評審的參考依據。
九、申請轉評職稱
專業技術人員因工作需要,從原職稱系列專業工作崗位,轉移至工程系列相關專業工作崗位后,須進行轉系列評價。轉系列者,若原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須在原專業技術崗位上聘用且兌現相應專業技術崗位工資,在新的工程系列相應專業崗位上工作滿1年以上,經單位考核能夠勝任現崗位工作,可申請轉評同級別工程系列中、初級職稱。取得同級別工程系列中、初級職稱后,任職時間從取得非工程系列中、初級職稱起合并計算。
十、關于本工程系列職稱的認定
本工程系列職稱的認定,執行省人社廳《職稱評審管理實施細則》(晉人社廳發〔2021〕28號)相關規定,具備規定學歷和相應職業準入要求,符合相關系列(專業)職稱評審條件的專業技術人才,從事本專業工作,試用(見習)期滿后,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可按照有關規定直接認定相應職稱,并按職稱管理權限報相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確認。
1.大專、中專畢業,見習一年期滿,可認定為員級職稱;
2.碩士研究生、大學本科畢業,見習一年期滿,可認定為助理工程師職稱;
3.博士研究生,可認定工程師職稱。
十一、申報評審程序
(一)申報推薦流程
1.個人自主申報。專業技術人員不受用人單位崗位限制,符合條件即可申報。
2.實行民主評議。用人單位成立由群眾代表、同行專家、單位領導共同組成的評議組,對申報人員提交的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核把關,對申報人員的職業道德、工作態度、學術技術水平、工作能力和業績貢獻等進行綜合評議,單位根據評議組意見,出具鑒定意見。
3.逐級申報審核。由各主管部門或各縣(市、區)人社局審核后報送評委會。各縣(市、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中人事檔案已由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代理的,由用人單位出具鑒定意見,由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報各縣(市、區)人社局審核后,報送評委會;未辦理人事檔案代理的,由用人單位出具鑒定意見,經各縣(市、區)人社局審核后,報送評委會。市屬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由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或用人單位出具鑒定意見,報送評委會。
推薦報送的申報材料須簽署審核人員姓名、審核意見及審核日期,并加蓋審核推薦單位公章。
(二)設立綠色通道
從機關流動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可比照本單位同等學歷、同等資歷人員,參照有關條件可直接申報相應職稱。
十二、工作要求
(一)嚴格申報程序。各用人單位要按照規定要求,認真組織好本單位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申報推薦工作,實行“三公示”制度,即評審條件、評議程序公示,個人申報材料公示,單位鑒定意見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方可推薦。
(二)嚴肅申報紀律,實行“雙承諾”制。申報人員及推薦單位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全責,實行“雙承諾”制。申報人及所在單位要在評審表中相應欄目內,對申報人材料真實性、合法性作出承諾,本著“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進行簽字確認。申報人員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的,一經查實,取消當年評審資格,并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平臺,記錄期為3年。推薦單位未按程序、評審條件審核推薦,把關不嚴,推薦不符合條件申報人員的,對有關單位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十三、申報材料
1.市直主管部門或各縣(市、區)人社局出具的推薦函。
2.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4份(臨汾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表格下載”欄下載并按照要求填寫裝訂)。
3.中級、初級均需填寫《臨汾市()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綜合考評表》5份,A4紙正反面打印(臨汾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表格下載”欄下載并按照要求填寫)。
4.初級須提交一篇本人任現職期間專業技術工作總結;中級提交的答辯論文和本人任現職期間專業技術工作總結,按規定格式各打印一式4份(A4紙打印,上邊留62mm密封線,不裝訂),經所在單位審查后加蓋公章(臨汾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表格下載”欄下載并按照要求填寫)。
5.有關證件:學歷證書和有效期內的學信網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資格證書、聘任證書、榮譽證書、繼續教育證書、考核表、三公示等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復印件加蓋公章,所有復印件及工作總結、技術論文、單位公示推薦報告,按卷宗格式要求裝訂成冊,一律用A4紙(卷宗在臨汾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表格下載”欄下載)。
十四、評審工作安排
2024年度工程系列城建、環保專業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收審材料時間為11月4日至11月15日。
論文答辯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材料報送:城建、環保工程報市住建局人教科
聯系人:陳潔
聯系電話:2017483
監督舉報電話:
市紀委監委駐市人社局紀檢監察組:0357-2091906
市紀委駐市住建局紀檢組:0357-2014713
臨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