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水務(水利)及海洋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滬水務(海洋)職改[2024]1號
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水務(水利)及海洋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工作,根據《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上海市職稱評審管理辦法》(滬人社規[2021]30號)、《關于規范本市專業技術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滬人社專[2017]115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重點和評審組織機構
今年評審工作的重點是: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充分發揮人才評價“指揮棒”作用,聚焦本市水務海洋領域水安全保障、水環境治理和水生態保護、數字化轉型和綠色低碳、陸海統籌和國家海洋戰略等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加大破“四唯”、立“新標”力度,引導工程技術人員投身鄉村振興、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基層綜合治理等本市急需緊缺項目,激發工程技術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
上海市工程系列水務(水利)及海洋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由上海市水務局(上海市海洋局)組建,負責本市水務(水利)及海洋專業工程師職稱評審工作,下設五個專業學科組。
1水利水電工程:水利水電工程、農村水利、水土保持、水利行業、水利數字化等
2給排水工程:節約用水、供水行業、排水行業、供排水數字化等
3水文水資源:水文工作、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等
4水務機電:與水利水電、給排水、水文水資源等專業相關的機電工程
5海洋工程:海洋開發利用和保護、海洋裝備材料、海岸與海洋工程、海洋數字化等
二、申報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遵守憲法和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無不良誠信記錄,無尚在有效期內的行政處罰。
(二)崗位條件
在本市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并從事水務海洋相關專業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至申報截止當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戶籍;
2.持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
3.近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
當年度已到達退休年齡或已辦理退休手續者,不接受申報。
(三)學歷和資歷要求
1.獲得博士學位后,經單位考核合格。
2.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2年。
3.獲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5年。
4.獲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7年。
5.對從高技能崗位轉到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按滬人社專〔2021〕312號文件規定執行。
6.任職資歷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4年的6月30日(自按規定聘任助理工程師起算)。非就業狀態、單位未繳納社保、靈活就業等自由職業者、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崗位工作的經歷不能作為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在計算時,因專業技術崗位變動、待崗待聘、長病假、參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含產假、在職脫產進修、科研人員離崗創業等)不在本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時間需相應扣除。
(四)論文、技術工作總結或論著要求應報送在任職期間撰寫的與本職工作密切相關、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的論文、技術工作總結或工程技術專業著作,三者選擇其一即可,各項條件如下:
1.獨立撰寫與本人所從事專業工作密切相關的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的專業論文一篇,字數不少于3000字。同時,提交論文應注意以下要求:
(1)提交公開發表的論文時,應提供正式出版刊物,申報系統上傳刊物的封面、目錄和刊登論文內容的PDF版本,以及論文的WORD版本;
(2)外文撰寫的論文,同時提供中文譯稿,審核時以中文內容為準;
(3)畢業論文或學位論文、論文錄用證明、報刊及電子論文等不作為申報依據;
(4)職稱申報系統提交的論文應與所提交的書面材料完全相同,凡未按要求上傳論文材料的,評委會將不予受理;
(5)提交的論文經查實存在學術造假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
2.獨立撰寫由本人承擔的科研項目、生產項目或工程設計項目的技術工作總結一篇,字數不少于3000字。
同時,提交技術工作總結應注意以下要求:
(1)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項申請、結題報告以及項目技術報告等不作為職稱評審技術工作總結報送;
(2)技術工作總結應闡明項目水平,并寫明本人在項目中所承擔的崗位職責、專業技術能力、創造性的作用貢獻以及解決的技術難題;
(3)技術總結須由單位審核并出具申報人獨立撰寫的證明,為確保申報人參與項目的真實性,須同時提供申報人主持或為主參與的項目立項、結項、驗收、鑒定等相關材料。
(4)提交的技術工作總結經查實存在學術造假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
3.參與編寫過與本人所從事專業工作密切相關的論著(不含編著和教材),其中本人撰寫的字數不少于兩萬字。
注:網上申報上傳的文章文件命名格式:篇名_作者,文章正文標題下注明作者姓名、主審論文或副審論文。
(五)繼續教育要求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社部令第25號)、《關于完善本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需科目培訓工作的通知》(滬人社專〔2017〕256號)和《關于上海市工程系列水務(水利)及海洋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有關問題的通知》(滬水務(海洋)〔2017〕74)等文件要求,對申報今年本評委會的申報人提出繼續教育要求如下:
1.公需科目繼續教育
近五年累計完成90學時(其中必修課程不少于45學時,必修課學時可以抵扣選修課學時)。各公需科目課程安排和報名事宜,請登錄“上海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www.sacee.org.cn)查詢《2024年上海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需科目培訓實施計劃》。
2.專業科目繼續教育
近四年累計完成專業科目繼續教育240學時。獲得理工類碩士研究生學歷的申報人員,近兩年應至少累計完成120學時。相關信息請關注“上海水務海洋人才”微信公眾號/繼續教育/和/學時查詢/,以及上海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www.sacee.org.cn)/專業科目/和/在線學習/。
(六)考核、公示
用人單位應當對申報材料和履職情況進行嚴格審核,并將申報材料在本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所在單位在《推薦申報工程師情況說明》(附件1)填寫近三年考核評價結果、公示情況和單位推薦情況。
(七)其它事項
1.事業單位申報人應根據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情況,按崗位缺額進行推薦申報。申報人所在單位須在《中級職稱評審申報表》中“所在單位核實意見”欄內填寫崗位空缺情況,并由所屬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或區人社局蓋章確認后,方能申報。
2.對上年度未通過評審,在本年度繼續要求申報的對象,在申報年度內須取得下列業績之一:
(1)取得局級以上科研技術成果三等獎以上獎項,具有個人證書;
(2)獨立撰寫并公開發表論文的,且不得使用上年度職稱申報論文作為主送論文;
(3)有其他材料能夠證明本人在專業技術上取得新的業績的。
3.中央在滬單位中相關主體系列(專業)專業技術人員不在本評委會受理范圍內,請到單位所屬系統評委會參加評審。中央在滬單位中非主體系列(專業)專業技術人才需委托本市評審的,由具有相應職稱評審權限的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出具委托評審函,并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同意后推薦報送。
4.外省市在滬分公司專業技術人員符合國家和本市相關申報條件的,需由總公司出具委托評委會評審的委托書(附件2)。
5.破格申報。對于確有真才實學,工作實績顯著,貢獻突出,符合任職條件,但不具備規定學歷的優秀工程技術人員申報工程師,可破格申報:
(1)非理工類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申報對象須參加四門以上相關專業單科教育,并取得專業結業證書。
(2)對原不具備規定學歷,被聘為助理工程師后,又通過在職學歷教育取得規定學歷的,其取得新學歷后的助理工程師任職資歷不少于一年。
對破格申報人員,各單位應嚴格審核把關,寫出書面推薦意見,說明理由,并提供相關實績材料。
6.轉評。對已評聘其他相關系列中級職稱后,因工作需要轉到水務(水利)及海洋專業工程技術崗位,在新崗位工作滿一年。并經單位考核,能履行現崗位職責,符合申報條件的,可申報轉評水務(水利)及海洋專業中級職稱。
三、申報程序
(一)網上申報辦法:登錄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共服務平臺(http://ggfw.rsj.sh.gov.cn)—網上辦事—職稱申報),選擇“關于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水務(水利)及海洋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點擊所要申報的學科組,用手機“隨申辦市民云”APP進行注冊用戶信息,填寫基本資料,按照要求上傳規定的申報材料附件(請確認上傳附件不攜帶病毒)。
完成申報材料填寫和附件上傳后,點擊生成并打印申報表,在申報表末頁“個人承諾”欄簽名后交所在單位相關部門。單位應對申報人的《中級職稱評審申報表》所填寫內容和各類證書、證明材料進行核實,并在申報表“所在單位核實意見”欄內對申報人作為評審的工作經歷、業績、論文、科研項目、年度考核、崗位空缺等情況寫上明確核實意見(不能簡單寫“情況屬實”之類內容),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凡未寫入核實的其他內容在評審時不能作為主要業績對待。
將申報表末頁原件掃描后上傳至系統“單位意見”欄中,并點擊提交,完成第一次的申報提交(評審工作將以網上上傳的材料為準,請慎重提交)。后續評委會辦公室將進行網上初審,并將初審結果網上反饋給申報人。
(二)提交書面申報材料:網上申報材料經初審通過后,評委會辦公室將統一分配受理號,根據評審材料目錄要求(附件3),申報人雙面打印并整理好書面材料報所在單位,單位要重點做好對申報材料的核實、公示工作。申報人可自行前往受理點提交書面材料,或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匯總本單位所有申報人書面材料統一前往受理點提交書面材料,單位統一提交書面材料的需提供本單位申報人匯總表(附件4)。
如發現申報材料弄虛作假、多頭申報等現象,評委會辦公室將取消申報人申報資格,并將申報人和所在單位納入職稱申報失信黑名單,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責任。
四、受理時間、材料受理點和費用
1.網上申報時間
2024年7月1日至7月15日。
2.網上材料修改時間
2024年7月16日至8月15日。
3.紙質材料受理時間
2024年9月3日至9月13日截止(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逾期將不再受理。
4.紙質材料受理點
地址:江蘇路389號(水務大廈)506室
聯系人:沈老師
聯系電話:32066931
5.評審費用
評審費700元/人,在職稱服務系統支付費用。
本通知及相關附件可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政務公開/職稱專家/中級技術職務評審通知/下載,由評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申報人可關注“上海水務海洋人才”微信公眾號,以便及時獲悉相關通知消息。
附件:
1.推薦申報工程師情況說明
2.委托書-上海分公司
3.報送工程師評審材料目錄
4.單位申報人員匯總表
5.項目參與情況證明
6.繼續教育可折算學時匯總表
上海市水務局(上海市海洋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