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4年自治州部分系列(專業)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公告
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職稱評審管理辦法》(新人社規〔2022〕6號),為做好2024年自治州職稱評審權限范圍內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以下簡稱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在自治州職稱評審委員會權限范圍內參加評審的中、初級專業技術人員(中小學教師系列、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系列除外)。評審系列(專業):農業、林業和草原、新聞、文物博物、檔案、圖書資料、黨干校(中專體制)教師、技工院校教師、群眾文化、藝術、建筑、建材、公路工程、地質礦產、測繪、土地、國土空間規劃、機械電子、電力、生態環境保護、煤炭、質量技術監督、水利、化工(含制藥)、輕工、葡萄酒、光伏硅基等。
(二)在自治州權限范圍內參加各系列(專業)職稱授予、初次確定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簡化援疆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程序,對口支援新疆1年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間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材料經派出單位審核同意即可申報。
(四)擬申報自治州鄉鎮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在此次申報范圍,鄉鎮職稱申報將于近期另行安排。
(五)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
1.離退休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申報。
2.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影響(處罰)期間內不得申報。
二、申報條件
(一)職稱評審按照自治區各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執行。專業技術人員可登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平臺(http://cj.xjzcsq.com),點擊“任職資格條件”進行查閱。
(二)職稱授予、初次確定按照《自治區人社廳關于進一步明確自治區有關職稱政策的通知》(新人社發〔2013〕101號)執行。
(三)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明確自治區有關職稱政策的通知》(新人社發〔2013〕101號),凡未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取得國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認可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或先參加工作后取得本科學歷,前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累計滿7年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或取得國家有關部門認可的大專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7年以上或先參加工作后取得大專學歷,前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累計滿9年以上者,可按照各系列(專業)任職資格條件的要求,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四)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自治區高技能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發〔2021〕26號),取得高級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2年,可申報評審相應專業助理級職稱;取得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3年,可申報評審相應專業中級職稱;取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4年,可申報評審相應專業副高級職稱。
(五)在縣級及以下基層工作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首次申報評審職稱可提前1年。
三、申報方式
申報人使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平臺(http://cj.xjzcsq.com)進行申報。根據要求,申報人、申報單位需在系統內申請注冊賬號,申報人申報后需由申報單位賬號進行審核上報。詳細申報流程見附件。
四、申報時間
(一)個人網上申報及紙質材料提交時間:2024年8月1日至8月29日。
(二)州直單位網上申報及紙質材料提交時間:2024年8月2日至8月30日。
(三)各縣(市)統一報送材料時間:2024年8月30日至9月6日。
(四)申報材料(含網上申報和紙質材料)需嚴格在規定時間內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五)評審委員會審核通過并接收材料后,申報人在昌吉回族自治州職稱評審系統(https://cj.xjzcsq.com/cj/index.html)--“通知公告欄”查看繳費通知,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時間擬定于2024年9月16日-20日,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
(六)本次職稱評審涉及的專業工作年限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年限計算均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五、答辯、評審時間
(一)全州中級職稱及州本級單位初級職稱由昌吉州評審委員會組織,縣(市)及以下單位初級職稱由各縣(市)職稱評審委員會自行組織。
(二)申報中級職稱需參加答辯,答辯時間預計安排在2024年10月,具體時間、地點以系統內《答辯通知》為準。
六、相關要求
(一)職稱評審采取“盲評”方式,申報人需在系統內將所有材料中出現的本人姓名、工作單位、照片進行遮蓋或刪除。
(二)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社部第25號令)第三章第十六條和第二章第八條要求:“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應當作為聘任專業技術職務或者申報評定上一級資格的重要條件。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應不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時的三分之二。申報人需提供與本專業評審條件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相符的繼續教育培訓記錄,最多上傳不超過5年。
(三)申報人員需上傳社保繳費佐證材料。對于經營困難的企業申報人員出現斷保的,需上傳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緩繳證明;新注冊企業或其他原因暫未參保的,需提供用人單位與申報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和銀行工資流水單。
(四)申報人在提交申報材料時應同時簽訂《個人承諾書》,承諾其所提供的相關證書、業績成果、論文等職稱申報材料真實有效,并對其負責。對通過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經查實,由職稱主管部門撤銷其職稱資格,并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自下一年度起5年內,不得申報職稱。
(五)申報單位對申報人的個人信息、思想政治表現、廉潔自律、職業操守和業績成果等申報材料進行公示,對材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弄虛作假失職失察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七、咨詢及監督電話
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0994-2267859
準東開發區人社局:0994-6959263
木壘縣人社局:0994-4822196
奇臺縣人社局:0994-7240279
吉木薩爾縣人社局:0994-6917700
阜康市人社局:0994-3227157
昌吉市人社局:0994-2351375
呼圖壁縣人社局:0994-4502613
瑪納斯縣人社局:0994-6667002
監督電話(昌吉州人社局職稱辦):0994-2347608
附件:
附件1:申報操作指南.doc
附件2:網上申報材料填寫要求.docx
附件3:推薦單位公示(模板).docx
附件4:推薦單位公示結果(模板).docx
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