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社會人才職稱改革辦公室關于開展2024年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
渝人才職〔2024〕46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2024年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職改辦〔2024〕207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職稱評審管理辦法>的通知》(渝人社發〔2021〕25號)等文件要求,結合重慶市社會人才職稱改革辦公室職稱申報評審工作實際,為確保2024年職稱評審及資格審查工作有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圍
檔案存放在重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市人才中心”)及分中心滿一年且在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非公單位存檔人員。2024年“檔案存放在重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及分中心滿一年”實行過渡期,申報時檔案存放未滿一年,可正常參加本年度職稱評審。2025年起,嚴格按照現受理范圍執行,對于不符合條件的,則不在評委會受理范圍之內。
離退休人員,專業技術人才受到政務(黨紀)處分,在處分影響期內的,以及處于職稱申報評審影響期內的人員,不得申報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
重慶市工程技術高、中級職稱社會人才評審委員會受理專業范圍參照《2024年受理專業范圍》(附件1),工程技術系列正高級以及需申報其他評委會的,如:大數據、質量、交通運輸、經濟、會計、園林等專業,符合申報條件人員參見《2024年重慶市高級職稱申報評審工作計劃》(附件2),根據申報專業選擇相應的評委會參加評審。
二、申報條件
申報人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符合相應職稱系列或專業、相應級別申報條件,參見《重慶市職稱申報標準條件索引》(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zchzyzg/202307/t20230726_12187351.html)。其中工程技術建設專業學歷、任職年限申報基本條件見附件3。
申報條件僅作為申報依據,申報人是否達到相應專業技術水平,由評審專家綜合評議提出具體評審意見。
三、申報時間
工程技術社會人才評委會高、中、初級職稱,申報人需在2024年8月1日9:00-8月15日18:00前完成個人填報,提交至單位審核環節;8月22日18:00前單位需完成審核推薦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四、有關程序
(一)用戶注冊
申報人、單位經辦人均需提前進入重慶市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平臺(網址: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進行注冊。
“單位注冊”是用單位經辦人員的個人用戶身份注冊,注冊成功后,登錄個人賬戶,進入系統首頁,選擇“職稱→注冊單位”,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完善相關信息后提交審核(申報人與單位經辦人不得為同一人);申報職稱時,申報人若無法選擇單位,請及時聯系單位經辦人進入系統注冊單位信息。
(二)個人申報
1.本次職稱全程實行網上申報,請登錄重慶市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平臺進行申報,申報前務必詳細閱讀《2024年職稱評審填報指南》(附件4),按要求填報申請書。
2.申報時使用的業績成果需提供取得現職稱以后且與申報專業相關的,取得現職稱前的業績成果不能用于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申報人應按要求填寫業績成果,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如業績佐證材料過多,可上傳直接體現本人工作業績的重要節選內容。相關業績成果佐證材料要求如下:
關于工作業績:根據所填項目對應上傳能直觀體現本人專業技術能力、水平的佐證材料,包括項目合同書(立項、中標通知書)、協議、任職(任命)書、過程資料、鑒定(驗收)報告等具有申報人姓名的重要節選內容,僅有本單位證明不屬于有效完整的佐證材料。工作內容填寫中應體現工程項目規模(參照住建部印發各行業《建設項目設計規模劃分表》,沒有明確等級劃分的,可根據其相當規模與技術復雜程度,比照執行)。
關于技術分析報告:需兩名同專業正高級專家實名鑒定,提供鑒定意見書和專家證書。
關于科研、課題項目:請上傳科研、課題立項審批表、項目書、結題報告等。未結題的科研項目不作為業績參考。
關于出版著作、教材:具有國際標準書號ISBN并公開出版的著作、教材,請上傳封面、前言頁,如前言中未能體現本人所著字數,請補充出版單位開具的證明材料。
關于期刊發表論文:以第一作者公開發表在具有國內統一刊號CN學術期刊或國際標準刊號ISSN學術期刊,請上傳論文封面、目錄、正文等關鍵頁;“核心期刊”,EI、SCI檢索平臺收錄的論文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供檢索報告;學術會議公開宣讀論文的請上傳宣讀證書,或者主辦方開具的宣讀證明材料。
關于獎項:行業主管部門認可的協會、學會頒發的獎項除上傳獲獎證書外,請一并附帶官網查驗頁面。政府機構頒發獎項請上傳獲獎證書和正式批復文件。
關于專利:請上傳已授權的專利證書,未經授權不作為業績參考。
關于標準規范:請上傳清晰完整的已頒布執行的技術標準、規范封面、目錄、前言(包含起草人)等關鍵頁。
關于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指用于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的研制開發投產、發明專利應用、解決復雜疑難問題,請上傳市級主管部門或者經濟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經單位審驗蓋章后掃描上傳。
(三)基層單位推薦
基層單位即申報人員工作單位,對申報人提交的申報材料、有效證件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認真審查核對,嚴格把關,確保材料真實、準確、齊備,并結合職稱申報條件進行推薦審查。
對申報材料不完整、填寫不清楚的,各單位應通知申報人在限定時間內補充完善,申報人逾期未補充完善的,視為放棄申報。
各單位應結合申報人考核及履職情況擇優確定推薦人選,對不符合職稱申報條件的,不得推薦上報。
各單位應將擬推薦人員的《重慶市職稱申報綜合情況(公示)表》和有關材料在本單位公開場所集中公示5個工作日,有條件的還應同時在單位辦公平臺公示,對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查實無問題的申請書,按時提交,逾期未提交視為不推薦。
(四)市人才中心審查
市人才中心審查檔案記錄的學歷、學位、工作經歷、職稱信息與申報人所提供信息是否一致,是否符合職稱申報條件,對材料不完整或手續不齊備的退回修改,在限定時間內未補充的視為放棄申報。
(五)評委會受理
市人才中心審查通過后提交評委會,評委會按要求受理所有申報材料。不符合申報條件、不屬于受理范圍或未按規定程序報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續不齊備的,退回補正,逾期未補正的(未經公示的材料不得補報)視為放棄申報。未按要求補正資料,評委會退回3次,提交審核時仍不符合要求的,審核不通過,本次申報終止不予受理。
評審委員會審核通過,代表資格審查合格,不等同于已具備相應專業技術水平,是否達到相應專業技術水平,由評審專家綜合評議提出具體評審意見。
(六)職稱費用繳納
評委會受理完畢所有申報材料后,將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才公共服務專欄→通知公告”中發布職稱評審繳費通知,申報人查看職稱繳款碼及流程,通過“重慶財政”微信公眾號,使用“統一公共支付平臺”財政繳款功能繳納職稱評審費用。
(七)答辯
評委會將根據實際參評人數,抽取本年度職稱評審答辯人員。答辯人員將通過短信、電話等方式告知,請保持電話暢通,準時參加答辯。
(八)評審及公示
職稱評審會預計11月中下旬開展。評審會結束后,高級通過人員名單將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專技人才專欄→通知公告”中公示。中、初級通過人員名單將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才公共服務專欄→通知公告”中公示。
(九)評審表下載
評審結果公示結束后,高級經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核準,中、初級經重慶市社會人才職稱改革辦公室核準,再由評審委員會確認通過名單后,申報人可登錄“重慶市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平臺”,雙面打印職稱評審表(已加蓋評委會及職稱核準部門電子公章),完善個人簽字和工作單位簽章后,由本人將1份存入其人事檔案、1份存入單位文書檔案。
(十)職稱證書辦理
全面啟用職稱電子證書,不再辦理紙質證書。申報人可通過“重慶市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平臺→我的證書”直接下載職稱電子證書。
五、紀律要求
(一)申報人
申報人要認真履行“誠信承諾”,一個年度內通過正常申報渠道(不含各種“綠色通道”評定)只能申報一次職稱,且不得違規以兼職、掛靠、假冒等形式通過其他單位申報。對不講誠信、提供虛假材料、學歷(學位)職稱證書造假、獲獎或成果證明材料造假、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由評委會核準機構或評委會組建單位撤銷其職稱。
(二)各級審查部門
單位推薦和主管部門審查要強化“真實保證”和“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對未依法履行審核職責的,由評委會核準機構或評委會組建單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批評教育,并責令采取補救措施。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對違反有關規定的申報人、所在工作單位有關人員、評審專家或評審辦事機構工作人員,按《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重慶市職稱評審管理辦法》(渝人社發〔2021〕25號)進行處理。
六、其他說明
(一)按照《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于建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渝職改辦〔2019〕140號)(附件5)“在對應關系范圍內,專業技術人員取得職業資格即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精神,專業技術人員取得文件所列對應職業資格(無需換發職稱證書)直接申報相應系列(專業)高一級職稱。
(二)高技能人才申報工程技術職稱,按照《關于在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意見(試行)》(渝人社發〔2020〕32號)(附件6)、《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渝人社發〔2021〕55號)(附件7)執行。
(三)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來渝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辦法的通知》(渝人社發〔2015〕201號)規定“按照專業技術資格“哪里評哪里有效”的原則,來渝專業技術人員的原專業技術資格,須按規定進行確認”。
(四)自主擇業的軍轉干部按規定在軍隊評定或任命取得的有效職稱在我市繼續使用有效,不需辦理確認手續,直接作為申報上一級職稱的憑據。
(五)根據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全市職稱外語和計算機考試政策的通知》(渝人社發〔2017〕67號)規定,職稱外語、計算機考試不作統一要求,由用人單位根據崗位需要自主確定,且不作為申報職稱的前置條件。
(六)繼續教育要求按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我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22〕321號)有關規定“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應不少于90學時。其中,公需科目學習應不少于30學時,專業科目學習應不少于60學時”。
(七)符合破格申報條件的人員,無需再通過線下報送破格申報表審批蓋章,線上申報時注明符合具體破格條件并上傳清晰的佐證材料以供審查。
(八)檔案存放于市人才中心且工作在中央在渝、外省市在渝、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臨聘員工,需單位出具《委托評審函》(附件8)。若為派遣員工,需在其他附件中上傳派遣合同,無需提供《委托評審函》。
(九)申報人任職時間計算截止2024年12月31日。
(十)嚴格執行市物價局、市財政局《關于調整我市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渝價〔2015〕123號)相關規定,高、中、初級職稱評審費分別為420元/人、240元/人,120元/人。
七、聯系方式
辦公地址:重慶市渝北區春華大道99號重慶市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南區三樓服務大廳
聯系人:李老師
聯系電話:023-88152068
附件:
1.2024年受理專業范圍
2.2024年重慶市高級職稱申報評審工作計劃
3.2024年申報基本條件
4.2024年職稱評審填報指南
5.《關于建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渝職改辦〔2019〕140號)
6.《關于在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渝人社發〔2020〕32號)
7.《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渝人社發〔2021〕55號)
8.委托評審函
重慶市社會人才職稱改革辦公室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