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批轉大同市人力資源考試鑒定中心《關于開展2024年度大同市工程系列建設工程專業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關于開展2024年度大同市工程系列建設工程專業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批轉你們,請遵照執行。
大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21日
關于開展2024年度大同市工程系列建設工程專業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大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同人社發〔2024〕66號)精神,現就開展2024年度全市建設工程專業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管理
2024年度大同市建設工程專業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監督指導下,由大同市工程系列建設工程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中評委”)具體組織實施。
二、評審范圍
(一)人員范圍
全市各類企事業單位以及人事檔案在市、縣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代理的非公經濟組織、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從事建設工程專業的專業技術人員。
下列人員不得申報:
1、國家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2、退休人員(已辦理退休手續或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以中評委收受申報材料之日為界);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且在受處分期間的。
(二)評審專業
1、建設工程類:建筑學、建筑結構、給水排水工程、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建筑電氣工程、風景園林、建筑裝飾工程、巖土工程與測量、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經濟、城市道路與交通工程、城市燃氣。
2、建材工程類:硅酸鹽工程、非金屬礦及制品、無機非金屬新材料。
申報人員對照上述專業,結合本人實際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進行申報(詳見附件),凡不屬于評審專業范圍的不予受理。
三、評審條件
(一)品德條件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凡申報建設工程專業中、初級工程師的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作風端正且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二)學歷條件
申報工程師須具備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企業、非公經濟組織、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在項目或施工現場直接從事或參與具體生產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5年且業績突出的,學歷可放寬到中專;申報助理工程師須具備本專業或相近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
相近專業是指理科、工科專業及管理科學與工程類中的工程造價、工程管理專業。長期從事建筑經濟專業技術工作擬申報建筑經濟專業工程師、助理工程師的,不受所學專業限制。申報人員所學專業按照《教育部關于公布2023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和審批結果的通知》(教高函〔2024〕6號)執行。所學專業類為設計學類(專業名稱為:藝術設計學、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公共藝術、工藝美術、藝術與科技、包裝設計)并從事建筑或風景園林專業技術工作的可申報建筑學或風景園林專業工程師、助理工程師;所學專業類為植物生產類、林學類、草學類(專業名稱為:農學、園藝、植物保護、植物科學與技術、種子科學與工程、林學、園林、森林保護、經濟林、智慧林業、草業科學、草坪科學與工程)并從事風景園林專業技術工作的可申報風景園林專業工程師、助理工程師。
業績突出指取得“(五)業績成果條件”中1-4項中的一項及以上成果。
(三)資歷條件
1、申報工程師:獲得與本人從事專業相一致的工程類專業學位的碩士研究生,任助理工程師滿1年,即2023年底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或對應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且聘任的;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任助理工程師滿2年,即2022年底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或對應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且聘任的;具備大學本科學歷、大學專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的,任助理工程師滿4年,即2020年底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或對應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且聘任的;
2、申報助理工程師: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可參加當年本專業助理工程師評審;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可參加助理工程師評審。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以工資調整審批表中的工資執行時間為準,國有企業專業技術人員以聘任文件時間為準,非公經濟組織、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專業技術人員以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或對應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時間為準。
取得其他系列初、中級職稱且長期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的或申報建設工程專業第二職稱的,可轉評或申報建設工程專業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評審條件按正常申報的有關要求執行。
專業技術人員因工作單位或崗位變動,在現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按規定轉評現崗位同級職稱后,方可申報上一級職稱。同級職稱任職時間連續計算,業績成果在晉升時可繼續使用。
從機關流動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以上的,首次申報職稱評審可比照本單位同等學歷、同等資歷人員,直接申報工程師、助理工程師。
申報人員不得在同一年度同時申報晉升不同系列、不同專業的同級職稱。
(四)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1、申報工程師須具備的工作經歷能力條件要求:
(1)從事建筑工程領域的勘察、設計、科研的工程技術人員,任助理工程師期間須承擔完成下列工作項目之一:
①作為技術骨干完成一項市級以上或大型企業科研項目,并經有關主管部門驗收通過(大型企業科研課題須有大型企業職能部門的認可和備案);
②作為技術骨干推廣應用一項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并經過主管部門鑒定認可;
③作為技術骨干完成一項市級以上或大型企業重點工程技術項目,并經過主管部門驗收通過;
④作為技術骨干完成本專業一項大型工程,或三項以上中型工程項目的設計,并經過主管部門驗收通過。
(2)從事建筑工程施工和管理的工程技術人員,任助理工程師期間須承擔完成下列工作項目之一:
①作為技術骨干完成一項市級以上或大型企業科研項目(含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的研發),并經有關主管部門驗收通過;
②作為技術骨干推廣應用一項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并經主管部門鑒定認可;
③作為技術骨干完成一項市級以上或大型企業重點工程技術項目,并經過主管部門驗收通過;
④作為技術骨干完成本專業一項中型工程,或三項以上小型工程的施工和管理,并經過主管部門驗收通過。
(3)從事工程造價管理的工程技術人員,任助理工程師期間須承擔完成下列工作項目之一:
①作為技術骨干參加全國、省、市行業工程計價依據(含投資估算指標、概算定額、預算定額、費用定額、工期定額、企業定額、人工、材料、機械價格等)的編制、審查;
②作為技術骨干完成一項大型或三項以上中、小型工程的技術經濟分析評價報告、估算、概算、預算、結算的編制或審核。
2、申報助理工程師須具備的工作經歷能力條件要求:
任技術員期間參與本單位建設工程方面的研究、勘察、設計、施工、管理等工作。
(五)業績成果條件
業績突出指任助理工程師期間,取得的業績成果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或作為主要技術骨干獲得市級(含)以上建設工程專業行業獎項,或大型省屬企業科技進步獎(建筑)一項以上;
2、作為主要發明人獲得建設工程領域的國家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一項以上,專利須在有效期內;
3、主持或作為主要技術骨干完成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業標準、規范、規程的編制,或作為主要編制人參加過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業標準圖集的編制,并已頒布實施;
4、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已頒布實施的省級及以上施工工法一項以上。
從事設計類的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經歷能力和業績成果條件中的“主持”指項目負責人。“主要技術骨干”指專業負責人、主要設計人。
從事工程管理、施工類的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經歷能力和業績成果條件中的“主持”指項目經理或總監。“主要技術骨干”指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總監代表、技術員、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專業監理工程師。
從事建筑經濟類的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經歷能力和業績成果條件中的“主持”指主編、審核。“主要技術骨干”指副主編、主要編制人。
參與科研項目、標準定額、規范、規程等編寫的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經歷能力和業績成果條件中的“主持”指項目課題第1名。“主要技術骨干”指項目課題的主要編制人,“主要發明人”指專利證書上記載的發明人,“主要完成人”指施工工法的完成人員。
同一科研項目、課題或工程建設項目多次獲獎,只能作為一項業績成果申報,不能重復使用。
(六)學術技術條件
申報工程師的須在任助理工程師期間,公開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或撰寫有較高價值的專業技術報告,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學術論文須是獨立或以第一作者發表在公開發行的本專業學術期刊上,字數不少于2000字。專業學術期刊參照建設工程專業期刊參考目錄,尚未列入建設工程專業期刊參考目錄的,以期刊代碼“TU”作為認定依據。提交的學術論文須附在萬方數據資源系統、清華同方中國知網、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網站上的檢索頁,并加蓋本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的公章。在手冊、論文集、增刊、專刊、特刊發表的論文不能作為有效學術論文;論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樣等不作為發表論文的依據。
專業技術報告指:作為主要技術骨干完成的省級以上科研成果、標準、規程、工法和專利(國家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的理論研究,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專題性方案(含施工類的施工組織方案),實施項目的技術總結等。提交的專業技術報告須全部以論文格式撰寫,要求具有技術闡述、技術提煉、數據齊全、準確,文字通順,結論正確,字數控制在2000-3000字內。
申報助理工程師,須提交一篇本專業技術工作總結。字數2000字左右。
所提交的論文、專業技術報告、專業技術工作總結須附知網、萬方、維普數據庫網站上的檢索頁,同時須加蓋本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的公章。
(七)考核條件
申報建設工程專業工程師的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須參加年度考核,任助理工程師以來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累計不少于4次(獲得工程類專業學位的碩士研究生不少于1次,碩士不少于2次,高技能人才不少于3次)。
申報建設工程專業助理工程師的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須參加年度考核,任技術員以來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累計不少于4次(本科不少于1次,專科不少于2次,高技能人才不少于2次,中專不少于4次)。
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計入任職年限計算時間,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確定等次的,不計入任職年限計算時間,任職年限可累計計算。申報評審當年或上一年度考核結果須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非公經濟組織、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可不提供年度考核材料。
(八)繼續教育要求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社部令第25號),專業技術人員應當適應崗位需要和職業發展的要求,每年須參加繼續教育,完善知識結構、增強創新能力、提高專業水平。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申報職稱評審的重要條件。
(九)高技能人才職稱申報
在基層一線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的高技能人才申報工程師、助理工程師,按照《山西省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實施方案》執行。
四、申報程序
(一)個人自主申報。
專業技術人員不受用人單位崗位限制,符合條件即可申報。
(二)實行民主評議。
用人單位按照公開、民主、平等、擇優的原則成立由群眾代表、同行專家、單位領導和科研管理部門代表共同組成的評議組,對申報人員提交的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核把關,對申報人員的職業道德、工作態度、學術技術水平、工作經歷能力和業績成果等進行綜合評議,單位根據評議組意見,出具鑒定意見。
(三)逐級申報審核。
全市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材料由所在單位統一推薦報送。人事檔案由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代理的非公經濟組織、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由用人單位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出具鑒定意見并報送。推薦報送的申報材料須簽署審核人員姓名、審核意見及審核日期,并加蓋審核推薦單位公章。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履行推薦程序
用人單位要按照規定要求,認真組織好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申報推薦工作,嚴格執行“三公示”制度,即:評審標準條件和程序公示、個人申報材料公示、單位鑒定意見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方可推薦。
(二)嚴肅申報工作紀律
申報人員及推薦單位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全責,實行“雙承諾”制。申報人員及所在單位要在評審表中相應欄目內,對申報材料真實性、合法性做出承諾,本著“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進行簽字確認。申報人員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一經查實,取消當年評審資格或撤銷其取得的職稱,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3年。申報人員所在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未依法履行審核職責的,要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批評教育,并責令采取補救措施;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推動職稱評審與建筑業監管相銜接
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建筑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管理規定的通知》(晉建質規字〔2023〕4號)規定,建設、勘察設計相關責任人受到約談的,每次扣1分;受到通報處理的,每次扣2分;暫停從業或執業的,職稱評定資歷條件在原有規定基礎上延長1年;因過錯造成嚴重質量安全隱患或一般質量安全事故的,職稱評定資歷條件在原有規定基礎上延長2年;因過錯發生較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職稱評定資歷條件在原有規定基礎上延長3年;因過錯造成重大及以上質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終身不得晉升職稱。
(四)按時完成申報和材料報送工作
申報材料按填報說明所列順序整理報送。各單位安排專人將申報人員相關紙質資料統一報送至中評委。
報送時間:8月26日至9月6日(工作日)。
報送地址:大同市人力資源考試鑒定中心(大同市平城區文興路天祥街市人社局四樓409、445房間)。
聯系電話:0352-7930141
報送材料時,須提供相應原件,待評審結束后退回。申報職稱評審需填寫的表格、申報材料填報裝訂及送審說明等,請登錄網易郵箱自行下載:
郵箱賬號:dtsrsjzcps@163.com
郵箱密碼:dtsrsj-1234
本安排意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山西省現行職稱政策執行。
附件:
中、初級工程師申報評審對象
一、建筑工程管理
房屋建筑施工單位現場管理人員(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員、安全員、施工員、技術員、資料員等工程一線技術人員),監理單位管理人員(項目總監、總監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料員等工程一線技術人員),事業單位監管人員(質量、安全、節能等工程一線監管人員),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甲方代表、資料員等工程一線技術人員),對外檢測機構的檢測試驗人員、混凝土企業內設實驗室技術負責人。
二、建筑工程施工
房屋建筑施工單位現場管理人員(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員、安全員、施工員、技術員、資料員等工程一線技術人員)。
三、城市道路與交通工程
施工單位現場管理人員(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員、安全員、施工員、測量員、技術員、資料員等工程一線技術人員),監理單位管理人員(項目總監、總監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料員等工程一線技術人員),事業單位監管人員(質量、安全等工程一線監管人員),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甲方代表、資料員等工程一線技術人員),科研人員(項目負責人、專業負責人、主要技術骨干),設計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主要設計人、設計人、制圖人)。
四、建筑經濟
一般工業、民用、公用建筑及城市交通工程的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概算、預算、結算、編審人,第三方咨詢機構工程造價管理人員,工程審計人員,事業單位工程計價依據和建設項目投資的編制、審查人員。
五、給水排水工程
一般工業、民用、公用建筑及城市道路、污水處理工程、城鎮建成區內河道治理工程給排水設計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主要設計人、設計人、制圖人),施工單位現場管理人員(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員、安全員、施工員、技術員、資料員等工程一線技術人員),監理單位管理人員(項目總監、總監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料員等工程一線技術人員),事業單位監管人員(質量、安全等工程一線監管人員),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甲方代表、資料員等工程一線技術人員),科研人員(項目負責人、專業負責人、主要技術骨干)。
六、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
一般工業、民用、公用建筑工程暖通、市政供暖的設計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主要設計人、設計人、制圖人),施工單位現場管理人員(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員、安全員、施工員、技術員、資料員等工程一線技術人員),監理單位管理人員(項目總監、總監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料員等工程一線技術人員),事業單位監管人員(質量、安全等工程一線監管人員),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甲方代表、資料員等工程一線技術人員),科研人員(項目負責人、專業負責人、主要技術骨干)。
七、建筑電氣工程
民用、公用建筑工程電氣專業、工業機電安裝的設計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主要設計人、設計人、制圖人),施工單位現場管理人員(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員、安全員、施工員、技術員、資料員等工程一線技術人員),監理單位管理人員(項目總監、總監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料員等工程一線技術人員),事業單位監管人員(質量、安全等工程一線監管人員),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甲方代表、資料員等工程一線技術人員),科研人員(項目負責人、專業負責人、主要技術骨干)。
八、城市燃氣工程
一般工業、民用、公用建筑燃氣、市政燃氣專業的設計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主要設計人、設計人、制圖人),施工單位現場管理人員(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資料員等工程一線技術人員),監理單位管理人員(項目總監、總監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料員等工程一線技術人員),事業單位監管人員(質量、安全等工程一線監管人員),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甲方代表、資料員等工程一線技術人員),科研人員(項目負責人、專業負責人、主要技術骨干)。
九、建筑裝飾工程
建筑裝飾工程設計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主要設計人、設計人、制圖人),施工單位現場管理人員(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員、安全員、施工員、技術員、資料員等工程一線技術人員),監理單位管理人員(項目總監、總監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料員等工程一線技術人員),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甲方代表、資料員等工程一線技術人員)。
十、風景園林
城市風景園林設計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主要設計人、設計人、制圖人),施工單位現場管理人員(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員、安全員、施工員、技術員、資料員等工程一線技術人員),監理單位管理人員(項目總監、總監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料員等工程一線技術人員),事業單位監管人員(質量、安全等工程一線監管人員),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甲方代表、資料員等工程一線技術人員)。
十一、建筑學
一般工業、民用、居住、公共、歷史建筑的設計負責人、專業負責人、主要設計人、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制圖人。
十二、土木工程(結構設計)
一般工業、民用建筑結構工程設計領域的設計負責人、專業負責人、主要設計人、設計人、總工程師、制圖人。
十三、巖土工程與測量
一般工業、民用、公用建筑及城市交通工程的巖土工程設計人員(總工程師、項目負責人、專業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報告編寫人、設計人、巖土試驗與測試負責人、科研項目主要技術骨干、制圖人),施工單位現場管理人員(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員、安全員、施工員、技術員、資料員等工程一線技術人員),監理單位管理人員(項目總監、總監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料員等工程一線技術人員),科研人員(項目負責人、專業負責人、主要技術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