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工程系列生態環境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關于開展2024年度廣東省生態環境工程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
粵環高評(2024)2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生態環境局,省有關單位、各企事業單位、各相關社會組織: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4)29號,附件1)部署,結合《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3號)要求,現就2024年度我省生態環境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我省生態環境工程技術人才高級職稱評審組織機構為廣東省工程系列生態環境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評委會辦公室設在廣東省環境科學學會秘書處。
二、申報受理范圍及注意事項
(一)申報受理范圍
廣東省工程系列生態環境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受理全省(除廣州、深圳以外)生態環境領域專業技術人才正高級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審;受理省屬企事業單位從事生態環境領域專業技術人才的職稱評審。
(二)注意事項
1.中直駐粵單位或外省駐粵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委托我省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的,應出具該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單位同意委托的函件。外省專業技術人員委托評審的,應提交外省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出具的委托函。
2.申報人應當為本單位在職的專業技術人才,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離退休人員(含返聘在崗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
三、職稱資歷年限和申報材料時段的計算
(一)職稱資歷年限和學術、業績成果等申報有效材料時段計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對于2021年度及此后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和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
(三)對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取得職稱的申報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月1日,申報材料有效時段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9月1日。
(四)對于通過考試和認定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和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考試和認定通過之日。
四、申報評審條件和有關政策
(一)2024年度我省生態環境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學歷資歷、工作能力(經歷)、業績成果、學術成果等條件按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生態環境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通知》(粵人社規(2019)53號,附件2)執行。其他包括:1.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統一要求,成績僅作為參考條件。
2.繼續教育條件:需提供2024年度生態環境專業“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根據相關規定,繼續教育學習任務應累計不少于90學時,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學時,專業科目不少于42學時,個人選修科目不少于18學時。
3.技工院校中級技工班畢業生與中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高級工班畢業生與大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與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4.在我省革命老區、中央蘇區、民族地區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及在我省工作的外籍、港澳臺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審的,按照粵人社發(2024)29號文的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5.廣東省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參照粵人社發(2024)29號文中的《關于2024年度職稱評審具體工作的政策問答》(以下簡稱《政策問答》)有關內容實施。申報人取得《政策問答》內提及的職業資格,可視同其具備對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層級職稱的條件。《政策問答》中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包含注冊土木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注冊冶金工程師、注冊石油天然氣工程師、注冊采礦/礦物工程師、注冊機械工程師。
6.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3號),專業技術人才轉換工作崗位后轉系列評審晉升的,應按規定先取得現崗位同層級職稱。申報評審現崗位同層級職稱時,資歷可從取得原系列低一層級職稱的時間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層級職稱后的相關業績成果可作為有效業績成果。申報評審現崗位高一層級職稱時,資歷可從取得原系列同層級職稱的時間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層級職稱后的相關業績成果可作為有效業績成果。
7.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3號),從外省和中央單位調入、軍隊轉業、個人自主擇業創業到我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對于其在進入用人單位前在原區域、原單位合規取得的職稱(以下簡稱“原職稱”)可根據需要自行選擇申報職稱重新評審或確認,原職稱經重新評審或評委會辦公室確認后方可在我省申報評審高一層級的職稱。
(二)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的文件精神,實現職稱制度與用人制度有效銜接,全面實行崗位管理、工程技術人才素質與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評審:聘用具有相應職稱的工程技術人才到相應崗位。
五、申報途徑及材料
(一)申報途徑
根據《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4)29號)等規定,申報途徑如下:
1.專業技術人才應通過其所在單位申報,按規定程序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
2.對于非公有制組織、社會組織專業技術人才,各級人社部門有專門設立職稱申報點,其申報材料經用人單位推薦申報點受理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
3.自由職業者申報職稱評審,可由人事代理機構或行業性社會組織等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經職稱申報點受理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
4.勞務派遣人員申報職稱評審的,應由實際用人單位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經職稱申報點受理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
5.省直非公有制組織、社會組織專業技術人才申報材料經用人單位推薦(自由職業者通過人事代理機構或行業性社會組織推薦)后直接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
(二)申報材料
1.職稱評審使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制作的表格,通過“廣東省省本級專業技術網上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網址:hitps:/gefvhrss,gdgpvcngdwebeefwwebYpubggfivzyjs.do)的“文件下載”欄目下載,其中《廣東省職稱評審表》(表二)通過申報系統自動生成。
2.申報人應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對照國家、省的職稱政策及相應資格條件,如實填寫職稱評審表格,按評審要求準備相關材料,經所在單位審核和公示后,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評審材料,過后不補。
3.申報人在提交申報材料時,一并提交與個人工作經歷相同的近期連續半年以上社保憑證或人事主管部門(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在職證明等相關在職在崗材料。
4.破格申報人員需提交由兩名生態環境專業正高級職稱專家出具的《破格申報推薦函》(見附件3)。
5.多方合作、多人合作項目,或發包承攬關系的甲方乙方項目,必須如實注明,明確列出本人承擔部分及所起的作用,并附上合作方(多方、多人)出具或加具的證明文件。如用模糊句法表述造成理解誤差,或未附有合作方證明文件的,該項業績成果以無效論處。對相關成果及完成項目的獎勵、表彰,要注明授予的部門和等級。有關經濟效益、銷售收入、利稅等需提供加蓋單位財務章的證明材料。凡未如實申報和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并核實,按省有關職稱政策規定處理。申報人及所在單位需分別出具《誠信承諾書》(見附件4)。
6.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重新評審的申報材料,與常規評審申報材料相同,確認的申報材料包括《廣東省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確認表》(見附件5),原職稱證書原件,職稱評審表原件或經檔案保管部門蓋章的復印件,原職稱申報年度與個人工作經歷相同的連續半年以上社保憑證。
7.報送紙質材料前,申報人須掃描下方二維碼填寫并提交《廣東省生態環境專業職稱評審申報信息采集表》
8.網上提交的申報材料與紙質申報材料內容必須一致因網上申報材料與紙質材料內容不一致而影響評審結果的,由申報人個人負責。
9.具體申報材料要求見附件6。
六、審核要求
(一)單位審核
1.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2.單位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特別是《()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或在單位網站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應在單位相對固定的公開位置擺放,以方便查驗。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受理信訪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予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注明,評審材料先行報送,待核實后結果及時報送相應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3.公示結束后,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和《()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一并報送。
(二)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復核
各級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應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查,明確審查責任人,落實審核責任。建立誠信檔案制度,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個人列入失信檔案,作為今后申報、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受理審核
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職稱評審委員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報條件。
2.沒有使用規定表格。
3.不符合填寫規范。
4.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材料。
5.未按規定進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七、申報工作安排
2024年度廣東省生態環境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審申報主要包括網上申報、紙質材料報送。
(一)網上申報
1.即日起,申報人員應通過網上申報系統填寫信息并提交評審申請,提交申請后,申報人須通過申報系統“網上業務→業務辦理跟蹤一業務查詢”入口,及時主動跟進網上審核進度,確保個人“評審申請”流程在2025年2月28日17:00前提交至評委會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申報人登錄申報系統進行職稱申報時遇到的問題,可以通過申報系統上“通知公告”欄目中的“常見問題解答&個人操作手冊”獲得指引。
(二)紙質材料報送
1.受理時間:2025年2月10日起至2025年3月7日(節假日除外),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2.受理地點: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363號國信大廈24層02室。
3.為避免紙質材料報送人員扎堆聚集,本次紙質材料報送采用分區域分時段集中報送形式,建議各申報人所在單位指派專人按《各地各單位報送材料時間安排表》(附件7)報送材料,原則上不受理個人報送材料。
八、評審及發證程序
(一)職稱評審委員會組織專家對報送的材料進行評審。生態環境專業正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審在專業組評審環節實行答辯制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由評委會辦公室通知答辯者到會答辯,屆時未參加面試答辯的,視同放棄本次評審,面試答辯不予補辦。
(二)對評委會評審通過人員進行評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三)公示無異議名單報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發證。
(四)推行電子職稱證書。專業技術人才可登錄“廣東省省本級專業技術網上申報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本人證書。
九、評審收費
(一)繳費金額及方式
按《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規定收取。初級工程師280元/人,中級工程師450元/人,高級工程師780元/人,正高級工程師920元/人。于確認受理紙質材料后現場繳納。
(二)繳費賬號
請轉賬至如下賬號:
收款單位:廣東省環境科學學會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吉祥支行銀行賬號:3602 0006 0920 0073 417。
十、其他說明
(一)在職稱申報評審過程中,評委會未指定、委托任何營利性中介機構、培訓機構等開展職稱評審服務相關工作,廣大專業技術人才應通過人社部門和評委會組建單位官網官媒了解職稱申報評審政策文件及通知信息,切勿輕信各類網站、廣告等“代辦”“包過”等虛假宣傳。
(二)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現行職稱政策執行。工作過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執行。
十一、咨詢方式
網上咨詢:廣東省環境科學學會微信公眾號
廣東省環境科學學會微信公眾號二維碼聯系人:林煜玲曾祥艷;聯系電話:020-83036195
附件:
1《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4)29號)
2.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生態環境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通知(粵人社規(2019)53號)
3.破格申報推薦函
4.個人及單位誠信承諾書
5.廣東省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確認表
6.2024年度生態環境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審申報材料要求
7.各地各單位報送材料時間安排表
8.收件審查表
9.標簽模板
廣東省工程系列生態環境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