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4年工程系列建設行業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住建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2024年工程系列建設行業職稱申報與評審工作安排的通知》(遼住建〔2024〕35號)和撫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4年全市職稱工作的通知》(撫人社發〔2024〕6號),結合我市建設行業實際,經商撫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將全市2024年工程系列建設行業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評范圍
凡在我市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受戶籍、地域、身份、檔案等制約,只要符合條件均可申報參加評審。申報人員一般應在其勞動(人事)關系所在單位申報。
二、評審專業
城鄉規劃、工程勘察、工程測量、巖土工程、建筑學、結構工程、給水排水、暖通空調、建筑電氣與智能化、風景園林、建筑裝飾、建筑施工、道路橋隧、設備安裝、燃氣工程、熱力工程、建筑機械、工程檢測、建筑材料、建設環境、工程概預算、城市管理、建設安全、建設消防、建設管理等25個專業。
三、評審標準
2024年工程系列建設行業職稱評審工作,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獎項、唯論文的傾向,注重考察專業技術人才的專業性、技術性、實踐性和創造性,突出評價專業技術人才工作績效、創新成果,注重市場認可和對企業的貢獻,重視科研成果取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對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不作為職稱申報和評審的前置性必備條件。
建設行業職稱評審按照《關于印發〈遼寧省工程系列建設行業職稱評審標準條件〉的通知》(遼人社職〔2022〕56號)中有關內容執行。
工勤技能人員申報按照《關于在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意見(試行)》(遼人社規〔2019〕2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符合各層級職稱評審學歷、業績、論文等基本標準條件的,獲得建設行業相關專業高級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2年的,可申報評審助理工程師;獲得建設行業相關專業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3年的,可申報評審工程師。
專業技術人員申報按照《關于公布〈遼寧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遼人社職〔2020〕38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取得本《目錄》內建設行業相關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的,可對應相應層級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職稱資格條件。
四、評價方式
撫順市工程系列建設行業中級評審委員會,繼續實行綜合評價和業內認可的評價模式。綜合評價是按照評價標準建立量化賦分體系,由評委會專家對參評人員的申報材料進行量化賦分;業內認可是評委會專家在例會評審時,通過答辯的方式對參評人員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水平進行考察。最后,由評委會根據綜合評價和業內認可的綜合分數,確定申報人員是否具備申報級別專業技術資格。參評人員綜合分數為100分,其中量化賦分和答辯分各占總分權重的50%。
初級人員只進行綜合評價不答辯。
五、申報程序及申報材料
(一)申報程序
申報中、初級資格的人員申報材料須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按上述申報條件初審合格,并經單位公示無異議后,統一匯總,逐級上報。要堅持“誰推薦、誰審核”“誰評審、誰負責”的原則,嚴把資格審核關。專業技術人員所在單位要成立相應考評領導小組,采取單位領導、人事干部、考評小組等聯審的方式,依據申報人員的人事檔案、專業技術檔案、業績成果和實際貢獻等,對申報人員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等進行綜合考評,審核合格的申請人在單位集中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在規定期限內,用人單位按照管理權限將申請人的申報材料逐級上報,并加蓋推薦單位、主管部門、相應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驗公章,統一推薦到評委會辦事機構,原則上不接受個人報卷。
(二)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分為主卷和副卷兩部分,具體要求:
1.主卷材料按以下順序裝訂
(1)《遼寧省專業技術資格報評推薦表》(簡稱“推薦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裝訂一份,另兩份裝入報評材料袋中。單位推薦意見欄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后單位蓋章,主管部門意見、市(縣、區)人社局意見分別由相關部門蓋章。
(2)相關資歷材料。包括身份證、職稱證書等復印件及繼續教育公需科目學習證明。根據《關于進一步明確申請職稱評審不須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的通知》(遼人社職〔2019〕1號),申報人在申報職稱時無需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由申報人所在用人單位通過學信網或學位網查驗、打印查詢結果,由相關責任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學信網或學位網無法準確查詢的,由申報人所在單位出具個人學歷、學位信息審核情況材料,由相關責任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繼續教育公需科目學習報名,可登錄撫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進入“通知公告”進行查閱。
(3)主要業績成果。提供取得現級別專業技術資格以后所獲得的業績獎勵證書、科研成果證書、獲獎公布名單、專利檢索證明等文件的復印件,證書上未標注個人姓名的集體獎勵證書,須提供充分的個人參與項目的原始材料(原始材料沒有申報人員名單的一律視為無效),并在復印件姓名處做出明顯標記,所有材料均要有申報單位、各級審核部門蓋章。申報人應選擇2-5個規模較大、級別較高、最能代表個人水平的項目進行填報。組卷時要按《遼寧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表》第三項“主要專業技術工作業績”填報項目的順序進行裝訂。工程圖紙等較厚、較大材料,選擇主要部分縮印裝訂入卷。
(4)主要論文著作。包括論文、著作、譯著、教材、技術標準或技術報告等復印件(含論文檢索查詢信息),復印件應包括刊物的封面、刊號、目錄和本人論文內容以及論文信息檢索證明(該證明需相關責任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5)其他材料。提供榮譽證書、學術稱號(復印件)、年度考核登記表(2021—2023年度,每年一份,事業單位的要求提供制式的考核登記表復印件,企業單位的提供自己單位實際年度考核表格復印件)及其他證明,加蓋申報單位和各級審核部門印章。申報人員要精心設計,選擇報卷材料內容,既要確保將有價值材料全部裝訂入卷,充分體現本人成果,又要簡化和取消一些無評審價值的材料。要嚴格按照評審標準準備相關材料,并根據要求進行組卷。
申報人員申報材料需要A4紙打印、復印,印章齊全,凡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視為無效。
2.主卷材料袋內需裝入以下材料
(1)《遼寧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表》(A4規格,一式三份并粘貼照片,按原格式頁碼正反面打印,如填寫內容較多,可另附頁單獨插入,不得改變原表順序格式)封面上的單位名稱須與加蓋的單位公章一致,大型企事業單位須細化到二級單位名稱,申報的專業名稱應與公布的評審專業名稱相一致;
(2)《遼寧省專業技術資格報評推薦表》;
(3)《遼寧省破格評定人員審核表》(破格人員填寫,一式三份,其中1份裝入主卷材料,其余2份裝入材料袋);
(4)《申報工程系列建設行業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人員報卷匯總表》,務必填寫申報人聯系電話;
(5)申報人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1張,(貼在其中一份《遼寧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表》封面右上角,背面注明申報人姓名)。
3.副卷材料
包括職稱證書、執業資格證書、繼續教育證書、獲獎證書、論文、著作、有關證明材料、工作業績原始材料等原件(收卷后當場退回)。
凡不符合表格填寫說明、裝訂要求和非單位統一報送的不予收卷。
裝卷的檔案袋要結實耐用,在檔案袋正面和底部分別貼一個打印字條。正面字條的內容:
申報單位:*****
申報人員:***
申報專業:***
申報級別:***(填寫相應級別的職稱)
底部字條的內容:
專業:***
級別:***
姓名:***
字條要粘貼結實,避免遺失。
六、時間安排及報卷地點
(一)報卷時間:從2024年9月9日開始至9月20日。請嚴格按規定時間報卷,過期不予受理。
(二)報卷地點:市住建局職改辦,地址:市政府大樓東側振興大廈A座8樓808。
(三)答辯時間地點
評委會例會擬定于2024年11月,申報工程師資格評審人員須參加答辯,答辯的具體時間和地點等相關事宜,請關注“撫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通知。
七、其他事項
(一)繼續實行個人和單位雙重承諾制度。申報人員須在《遼寧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表》中“備注”欄內填寫如下承諾語并簽字:“本人承諾:所提供的信息和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對因提供有關信息、證件不實或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并按有關規定接受相關處罰”;申報人員所在單位須在個人承諾內容下填寫“承諾推薦的申報人員所有材料真實有效”,由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申報人員所提供的論文、工作業績、科研成果等,須是在取得現崗位級別專業技術資格后,獲得的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有關材料。所提供的論文,須為經國家或省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批準并公開出版發行的學術期刊上發表的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論文,非本專業和相近專業的論文不能按所晉升職稱系列或專業論文對待。所提供的獲獎證書,應是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獎勵項目,非本專業和相近專業的獎勵項目不能按晉升系列或專業獎勵項目對待。申報人員提交業績成果證書(含專利、實用新型證書)時,應同時提交該成果相應的評價證明材料(驗收報告、鑒定證書等)和獲獎文件原件。集體獎勵項目須提供個人參與項目的原始材料及相關證明。
(三)繼續開展論文檢索查詢工作。通過國家新聞出版總署進行論文期刊信息查詢并打印查詢頁,通過“萬方數據資源系統”“清華同方中國知網”“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等主流數據庫進行本人論文信息的檢索。
(四)申報人員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提供需要提交的各類申報材料(包括論文、著作、成果、獎勵等)。提交申報材料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30日,逾期的論文、著作、成果、獎勵等不得作為申報材料。資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資歷年份為周年。
(五)申報人員在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時,應如實提供本人工作業績等相關材料,不得弄虛作假。在職稱申報、評審、公示等環節及評審結束后,發現申請人有弄虛作假行為并核實的,取消申請人當年和以后2年的申報資格,記入誠信檔案,并視情節追究所在單位和相關人員責任。
(六)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孫萍、師玉偉、張馨瀅57612930、57500749
撫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