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文件
茂人社〔2023]44號
轉發關于做好2023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東茂名濱海新區組織人事部,茂名高新區組織人事局,市直有關單位:
現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3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3〕32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材料受理時間
(一)我市送省評審高級職稱和委托外市、省直評審中、初級職稱的申報材料受理截止時間,按相關專業評委會辦公室下發的文件規定執行,申報材料送我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報送。我市市直職稱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的受理時間原則上為2024年1月2日至3月29日,具體時間由各評委會確定。
(二)各區(縣級市、經濟功能區)評委會受理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最遲為2024年3月29日,具體時間由各區(縣級市、經濟功能區)人社部門確定。
二、材料提交要求
(一)我市職稱申報材料由各評委會辦公室負責受理。市直各單位人事主管部門(非公職稱申報點)、各區(縣級市、經濟功能區)人社部門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室按規定程序審核申報人提交的申報材料后,直接報送對應的市直評委會。職稱申報材料按各評委會印發的本年度職稱評審通知要求填報。
我市各評委會受理范圍、聯系電話和地址請留意評委會組建單位的網站公告。
(二)申報人應當為本單位在職的專業技術人才,屬勞務派遣用工人員的,申報人應當通過其用工單位申報,用工單位應當對申報人的評審認定表格、資歷能力以及業績成果等材料進行審核和公示。提交申報材料時,企業、社會組織專業技術人才提交2023年度與個人工作經歷一致的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屬勞務派遣用工人員的,應當一并提供勞動合同書、勞務派遣協議等佐證材料),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提交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在職在崗證明。
(三)對全面實行崗位管理、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與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評審,由其主管部門負責審核申報人單位崗位核定和使用情況。各事業單位要進一步完善高級、中級、初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統籌合理使用崗位,逐步解決專業技術人才高職低聘問題。
(四)參加我市評審和考核認定的專業技術人才需提供相應年度的個人年度考核證明材料復印件。
(五)參加我市評審的專業技術人才需按規定提供2023年的繼續教育證書。
(六)我市申報評審和考核認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須按時間要求登陸“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網址:http://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進行網上填表申報。
(七)相關評審表格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表格下載欄目下載,其中《廣東省職稱評審表》通過系統自動生成,格式規范,與系統所填內容保持一致。
(八)嚴格執行雙公示(評前、評后)制度。用人單位(用工單位)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特別是《高(中)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或單位網站首頁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放置在單位會議室等公共場所,以供查驗。評前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評審結束后,評委會要及時做好評審結果告知和評后公示工作,評后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九)市直非公有制組織、社會組織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點設在茂名市人才開發管理辦公室,地址:茂名市文明北路68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副樓5樓。各地人社部門要按要求設立非公有制組織、社會組織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點,其申報材料經用人單位推薦、申報點受理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報送評委會。
三、材料審核要求
材料審核的每一個環節都應明確責任主體,層層分工、具體到人。嚴格執行“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的規定,不能以蓋私章代替親筆簽名,嚴格落實責任追究管理制度。(一)個人自審。申報人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須誠信申報參評職稱,確保所提供材料和填報資料真實、準確、有效,且完全符合申報參評條件,參評人員須在《廣東省職稱評審表》“本人承諾”欄內親筆簽名確認。對違背誠信承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申報參評人員實行職稱評審“一票否決”,取消其申報參評資格;對通過弄虛作假、隱瞞歪曲事實真相、不如實填報相關信息、暗箱操作及程序不當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予以撤銷。對嚴重違紀違規的申報參評人員進行通報,失信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才誠信信息化檔案,納入國家、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二)單位審核。用人單位(用工單位)須對申報參評人員材料真實性、合規性、完整性進行認真審核,運用大數據等手段,查證學歷、獎勵及相關證件,檢索核實論文、項目等業績材料,證明確認任職資歷。核對人和單位相關負責人須在《廣東省職稱評審表》“單位對申報材料審核意見”欄上親筆簽名并加蓋公章。用人單位(用工單位)應全面考察申報參評人員的職業操守、從業行為和科研誠信等,并將其材料按要求進行公示,用人單位(用工單位)負責人須在“單位綜合評價意見”“評前公示情況”欄上親筆簽名,并加蓋公章。用人單位(用工單位)沒有認真履行材料審核責任或出具虛假材料的,予以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涉嫌違紀的,由有關部門給予處分;涉嫌違法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復核。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應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復核,對不合法、不完整、不規范的申報參評材料,不予審核通過。經辦人和負責人須在《廣東省職稱評審表》相應的欄目上注明審核意見,親筆簽名,并加蓋公章。
(四)評委會辦公室受理審核。評委會辦公室應認真做好申報材料受理審核工作,對申報參評人員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是否符合申報參評條件等進行審核,對材料造假、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評委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及時告知申報人。材料受理審核是申報審核的重要環節,各評委會辦公室應明確職責辦公,確保責任到人。
四、其他要求
(一)各地人社部門、農業農村部門要結合“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有關部署和本地區鄉村振興工作實際,加大與“三項工程”和“鄉村建筑工匠”的對接,進一步拓寬專業領域,擴大人員范圍,培育更多的農業農村專業技術人才。(二)各地人社部門要嚴格按照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23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3]32號)的文件要求,加強監督、嚴肅評審紀律,確保評審質量和評審工作規范有序。
(三)各級評委會辦公室要高度重視,加強學習并領會《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3號)要求。要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方便群眾辦事,安排專人負責,優化材料受理、審核工作流程,確保規范操作。要根據我市人才發展情況每年更新充實評委庫。要加強與省級對口專業職稱評委會的溝通聯系,及時更新公布本專業職稱評價標準和《茂名市_評委會評審專業目錄》(附件),做到政策公開、標準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
五、有關政策規定
(一)對個別市級不能開展評審的專業,可委托外市評委會進行評審,送審前申報材料須經我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審核并出具委托函,評審結果方為有效,
(二)各評委會辦公室應在職稱評審結果公示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向相應人社部門申請評審結果審核確認。
(三)評審認定收費按《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規定標準執行。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現行職稱改革政策執行如遇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規定執行。
附件:《茂名市評委會評審專業目錄》
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