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文件
清人社(2023〕141號
關于做好清遠市2023年度職稱評審及初次職稱考核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單位、各有關企業:
根據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23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3〕32號),為做好我市2023年度職稱評審及初次職稱考核認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材料受理時間與評審時間
(一)申報材料受理時間
1.省各高級職稱評委會受理申報材料時間原則上為2024年1月至3月,具體時間由省各高級職稱評委會確定。申報高級職稱人員、我市無相關專業中級職稱評委會需委托省評委會評審及考核認定中初級職稱人員,請留意省各高級職稱評委會發出的評審通知,在規定時間內送市人社局人才開發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審核后,自行遞交省有關評委會
2.我市各中級職稱評委會(含市直初級職稱評委會)申報材料受理時間原則上為2024年2月26日至3月29日3.各縣(市、區)初級職稱評委會申報材料受理時間原則上為2024年1月至3月,具體時間由各縣(市、區)初級職稱評委會確定。
4.高校和自主評審單位的職稱評審工作按照經備案的時間安排推進。
5.我市中小學教師、中職教師的職稱評審和初次職稱考核認定工作通知另行下發。
6.我市設置的6個鄉村工匠專業職稱評審與本次2023年度其他專業的職稱評審時間一致
(二)申報材料受理點
(三)評審時間
2024年6月底前完成評審及認定。
二、職稱資歷年限和申報材料時段的計算
(一)對于2021年度及此后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和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二)對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月1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9月1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三)對于通過考試和認定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和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考試和認定通過之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三、申報評審及初次考核認定條件
(一)我市職稱評審條件按照我省2016年以來出臺的各系列職稱改革實施方案和評價標準條件執行。高校和自主評審單位職稱評審條件按照經備案的標準條件執行。
初次職稱考核認定條件按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3號)-《廣東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規定》(附件3)執行。各職稱評審委員會可根據開展評審認定需求和行業實際確定業績成果材料推薦目錄。
(二)根據省2023年度職稱評審通知精神,對我市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要求。
(三)繼續教育條件按照《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執行,原則上要求提供2023年度《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自主評審單位可根據實際自主確定年度要求。
(四)除法律法規對學歷要求有規定的系列(專業)外,在我省職稱評審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級技工班畢業生與中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高級工班畢業生與大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與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四、申報途徑和材料
(一)專業技術人才應通過其所在單位申報,按規定程序將紙質材料報送申報材料受理點。
(二)自由職業者申報,可由人事代理機構或行業性社會組織等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后,報送申報材料受理點。
(三)職稱評審、認定使用省人社廳統一制作的表格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文件下載欄目下載,其中《廣東省職稱評審表》通過系統自動生成。
申報人應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對照國家、省的職稱政策及相應資格條件,如實填報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材料。職稱評審、初次職稱考核認定提交的紙質申報材料清單可參考附件2。
(四)除另有規定的行業或地區外,專業技術人才應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網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同時提交申報電子材料。
五、審核要求
(一)單位審核
1.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2.單位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特別是《()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或在單位網站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應在單位相對固定的公開位置擺放,以方便查驗。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受理信訪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予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注明,申報材料先行報送,待核實后結果及時報送相應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3.公示結束后,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在《評前公示情況表》和《()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一并報送。
(二)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評委會辦公室審核各級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評委會辦公室應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明確責任人,落實審核責任。建立誠信檔案制度,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個人列入失信檔案,作為今后申報、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職稱評審委員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及時書面告知申報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子受理:
1.不符合申報條件。
2.沒有使用規定表格。
3.不符合填寫規范。
4.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材料。
5.未按規定進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六、評審組織要求
(一)職稱評審委員會管理
各級人社部門應形成本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目錄并向社會公布。要列明職稱評審委員會的名稱、評審專業、層級、受理評審人員范圍和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設立單位、窗口地址、聯系方式等。
(二)評委專家管理
職稱評審委員會應按照國家和省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庫管理有關規定,及時調整評審專家,并報所屬人社部門備案。新入庫的評審專家需經評委會組建單位組織培訓后,方可從事職稱評審工作。
(三)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和公示
職稱評審委員會應按照國家和省評審有關規定認真組織開展評審工作,堅持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結合本行業人才評價特點,創新評價方式,對申報人的品德、業績、能力進行客觀綜合評價,提高評審質量。要及時做好評后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七、評審結果審核確認及發證
(一)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應在公示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向所屬人社部門報送評審結果審核確認或備案的相關材料。高校和自主評審單位的職稱評審結果由單位自主審核確認,報送對應人社部門備案。
(二)對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通過信息系統制作電子職稱證書。專業技術人才可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本人證書。
八、紀律要求
(一)嚴肅評審紀律
各地、各單位要按照國家和我省職稱政策要求,嚴肅認真做好本地區、本單位申報工作,對照標準條件逐條逐項把好資格審查關。職稱評審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要切實履行職責,細化職稱評審工作程序和規則,健全評審會議記錄制度,與評委簽訂遵守評審紀律承諾書,嚴格評審程序和評審紀律,確保評審質量。
(二)加強監督管理
各級人社部門要加強對評審全過程的監管,實行評審中巡查、隨機抽查和評審后復查、倒查。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要實行政策公開、標準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加大社會監督力度,暢通職稱投訴舉報渠道,對評審過程中發現或群眾舉報的違規違紀行為要及時認真核查、及時報告核查結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職稱自主評審單位原則上按屬地化管理原則由市人社局負責監管服務各地、各評委會組建單位應按規定組織開展職稱評審質量自查工作。
(三)壓實工作責任
對職稱申報、推薦、評審等環節嚴格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的管理責任制,對弄虛作假行為追究責任。各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不得擅自擴大、增加或減少受理及評審范圍,不得降低評價標準條件,不得違反評審程序規定。對于不能正確行使評審權、不能確保評審質量的,將暫停評審工作直至收回評審權。
九、其他要求
(一)加快杭理公布職稱評審委員會目錄。
切實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3)7號)要求,各地人社部門要按職稱管理權限系統梳理本地區設置的各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形成本地區職稱評審委員會目錄并向社會公布。根據《廣東省職稱評審委員會管理規定》,職稱評審委員會實行3年1期的核準備案管理,至2023年12月底前未納入各級人社部門職稱評審委員會目錄的,取消職稱評審權限。
(二)全面實施專業技術人才“入縣下鄉”職稱激勵政策。
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引導專業技術人才向縣域流動的職稱傾斜政策體系。
各級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評委會辦公室要貫徹落實新一輪職稱制度改革有關加快培育鄉村基層專業技術人才的部署精神,抓好基礎教育、衛生、農業等重點領域基層職稱傾斜政策落實落地。要加快推進縣以下基層職稱“定向評價、定向使用”試點,試點專業評審工作應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
根據國家文件規定,基礎教育、衛生、農業等領域專業技術人才在晉升高級職稱前,應有一定服務基層或對口支援工作經歷。
根據《關于進一步鼓勵引導人才向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的實施意見》(粵辦發(2019)35號)精神,在革命老區、中央蘇區和民族地區連續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中級、高級職稱時,任職年限可在現行職稱評價標準條件或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基礎上放寬1年。對于參加省內教育、醫療衛生、科技人才“組團式”幫扶,在縣域對口單位相應專業技術崗位服務或工作1年以上的,在晉升高級職稱時予以優先推薦、優先評審。
(三)進一步完善開放的粵港澳大灣區職稱評價體系
進一步暢通大灣區內地港澳專業人才職稱申報渠道。在我省工作的外籍和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可按自愿原則申報評審我省各系列、各專業職稱。申報評審職稱時,實行的職稱評價標準條件、評審程序、評審辦法等與省內專業技術人才一致。其中,對于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工作的港澳臺專業人才,以及引進到粵東西北地區或基層一線企事業單位擔任技術骨干的外籍或港澳臺專業人才,從事本專業對口專業技術工作滿一定年限后,可根據粵人社規[2019)38號文有關規定直接申報副高級或正高級職稱。國家另有規定的,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四)認真組織實施“鄉村工匠”、“高技能人才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稱”等兩項重點評審。
人社部門、農業農村部門要結合“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有關部署和本地區鄉村振興工作實際,認真總結“鄉村工匠”職稱評審工作經驗,進一步拓寬專業領域,擴大人員范圍,優化評價機制。認真部署實施2023年度鄉村工匠專業人才職稱評審,培育更多“土專家”、田秀才”,加快我省鄉村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步伐。根據《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人社規[2022)5號)要求,認真組織實施高技能人才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稱工作。貫通評審由省相關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單獨組織實施或結合常規職稱評審工作安排推進。我市人員應按規定程序申報,經人社部門審核后報送相應職稱評審委員會。
(五)進一步暢通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渠道,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進一步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有關部署,按照全覆蓋、可及性、均等化的要求,進一步強化職稱社會化評價功能,全力開發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資源,為廣東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撐。
根據《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民營企業職稱工作的通知》,我省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在職稱申報評審的程序、標準、辦法、證書等各方面,享有與公有制單位專業技術人才平等的權益,履行同等義務。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不與人事檔案管理掛鉤,一般在勞動關系所屬的法人單位所在地參加職稱評審,由工作單位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派駐省內其他地區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由法人單位委托并經派駐地市級人社部門同意后,可在派駐地申報職稱評審各級人社部門和職稱評審委員會要健全職稱申報兜底機制,進一步建立完善全省職稱申報點體系,充分發揮職稱申報點兜底服務功能,暢通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渠道。
(六)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年度職稱評審工作。
職稱評審關系到廣大專業技術人才的切身利益。各級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評委會辦公室務必要高度重視,按照本通知部署時間完成本地區、本行業2023年度職稱評審工作。除大數據工程等新增設立的專業外,其他系列、專業的職稱評審原則上應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評審,8月底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關閉各級人社部門職稱電子證書發放權限。高校、科研院所、醫院等職稱自主評審單位的評審時間安排原則上應與本通知部署保持一致,避免出現銜接問題。對于遲遲不開展職稱評審、對本單位專業技術人才造成不良影響的職稱自主評審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聯合省行業主管部門進行通報,情節嚴重的收回職稱評審權限。
(七)嚴肅規范職稱評審行為。
各級人社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要營造風清氣正的職稱工作環境,加大力度開展職稱領域中介機構整治。在職稱申報評審過程中,各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及組建單位不得指定、委托任何營利性中介機構、培訓機構等開展職稱評審服務相關工作,不得收取粵價函(2006)629號文規定職稱評審費以外的“服務費”“代辦費”等其它費用。廣大專業技術人才應通過人社部門和評委會組建單位官網、官媒了解職稱申報評審政策文件及通知信息,切勿輕信各類網站、廣告等“代辦”“包過”等虛假宣傳。
《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網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是廣東省職稱證書的唯一省級管理平臺,全省職稱證書通過平臺統一生成、統一編號、統一管理。平臺的個人賬號應由專業技術人才本人注冊、使用和保管,出現身份證號碼、姓名等核心關鍵信息錯漏、“人照不一”等情況的,原則上各級人社部門不予更改。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現行職稱改革政策規定執行。如遇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規定執行。
附件:
1.關于2023年度職稱評審具體工作的政策問答
2.職稱評審、初次職稱考核認定申報材料清單(僅供參考)
3.《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3號)--《廣東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規定》
4.清遠市《2023年度清遠市評委會設置清單》
5.《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人社規(2022)5號)
6.關于非公單位(企業)人員職稱系統申報時“人事管理單位”選擇的說明
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