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3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蕉嶺縣委組織部,市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和省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意見精神,以及《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3號)、《關于做好2023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3〕32號)等規定,現就做好2023年度我市職稱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與評審時間
2023年度全市各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受理申報材料時間,原則上為2024年1月至3月,2024年6月底前完成評審。高校和自主評審單位的職稱評審工作按照經備案的時間安排推進。
二、資歷年限計算
(一)對于2021年度及此后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和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二)對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月1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9月1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三)對于通過考試和認定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和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考試和認定通過之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三、申報評審條件
(一)職稱評審條件按照我省2016年以來出臺的各系列職稱改革實施方案和評價標準條件執行,具體以各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知為準。高校和自主評審單位職稱評審條件按照經備案的標準條件執行。相關專業評審標準條件可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網址: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查詢;我市職稱評審的相關政策、通知,在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專欄公布(網址:www.meizhou.gov.cn/zwgk/zfjg/srlzyhshbzj/ztzl/zyjsrygl/index.html)。
(二)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統一要求,確需評價外語、計算機能力水平的,由職稱評審委員會或用人單位自主確定。對粵東西北地區和縣(區)所屬單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要求。
(三)繼續教育條件按照《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執行,原則上要求提供2023年度《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高校和自主評審單位可根據實際自主確定年度要求。
(四)除法律法規對學歷要求有規定的系列(專業)外,在我市職稱評審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級技工班畢業生與中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高級工班畢業生與大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與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五)公務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
四、申報途徑要求
(一)專業技術人才應通過其所在單位申報,按規定程序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
(二)對于非公有制組織、社會組織專業技術人才,各級人社部門要專門設立職稱申報點,其申報材料經用人單位推薦、申報點受理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自由職業者申報職稱評審,可由人事代理機構或行業性社會組織等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經職稱申報點受理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
(三)申報人應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對照國家、省的職稱政策及相應資格條件,如實填報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材料。
(四)除另有規定的行業或地區外,專業技術人才應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網址: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同時提交申報電子材料。
(五)職稱評審使用省人社廳統一制作的表格,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表格下載欄目下載,其中《廣東省職稱評審表》通過系統自動生成。
(六)市直及各縣(市、區)的行業主管部門,要對行業內職稱申報單位進行職稱評審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人事單位用戶賬號”分配建立。尚未建立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人事單位用戶賬號”的法人單位,應向單位注冊所在地行業主管部門申請建立,具體操作按照《關于啟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網上申報系統有關問題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16〕216號)的要求進行。
(七)為提高審核效率,提倡申報人送審申報材料時一并提交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年度考核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網址:www.chsi.com.cn打印),無法通過官方網站查驗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職稱(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真偽的,提供學籍檔案內《畢業生登記表》或《成績單》、《職稱評審表》、發證機關有效證明等原件。
(八)在本市設立分支機構且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以法人單位名義向本市申報。
五、審核材料要求
(一)單位審核
1.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2.單位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特別是《()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或在單位網站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應在單位相對固定的公開位置擺放,以方便查驗。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受理信訪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予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注明,評審材料先行報送,待核實后結果及時報送相應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3.公示結束后,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和《()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一并報送。
(二)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復核
各級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應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查,明確審查責任人,落實審核責任。建立誠信檔案制度,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個人列入失信檔案,作為今后申報、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
申報人需填報2023年度XX專業申報人員基本情況表(附件3),由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后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一并報送。市人社部門審核后由市級各職稱評審委員會派員(每周一次)到專技科領取申報人送評材料。
(三)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受理審核
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應認真做好受理審核。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職稱評審委員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及時書面告知申報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報條件;
2.沒有使用規定表格;
3.不符合填寫規范;
4.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材料;
5.未按規定進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六、評審組織要求
(一)職稱評審委員會管理
各級人社部門應優化完善本地區職稱評審委員會設置,并在門戶網站發布本地區職稱評審委員會清單,列明職稱評審委員會的名稱、評審專業、層級、受理評審人員范圍和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設立單位、窗口地址、聯系方式等。
(二)職稱評審費標準
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應當執行《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規定的收費標準,即:初級280元/人、中級450元/人、高級580元/人;對需要考試、答辯和論著鑒定的人員分別加收考試費100元/人、答辯費140元/人和論著鑒定費200元/人。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為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且符合開通非稅收賬號條件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應通過廣東非稅收入管理一體化平臺收繳,請已開通平臺賬號的單位向市財政局申請增加收費項目,未開通的應及時向市財政局申請賬號(聯系人:張舒穎,2122283;吳工,2122880)。
(三)評委專家管理
職稱評審委員會應按照國家和省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庫管理有關規定,及時調整評審專家,并報所屬人社部門備案。新入庫的評審專家需經評委會組建單位組織培訓后,方可從事職稱評審工作。
(四)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和公示
職稱評審委員會應按照國家和省評審有關規定認真組織開展評審工作,堅持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結合本行業人才評價特點,創新評價方式,對申報人的品德、業績、能力進行客觀綜合評價,提高評審質量。要及時做好評后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七、評審結果審核確認及發證
(一)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應在公示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向所屬人社部門報送評審結果審核確認或備案的相關材料。
高校、自主評審單位的職稱評審結果由單位自主審核確認,報送對應人社部門備案。
(二)對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通過信息系統制作電子職稱證書。專業技術人才可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本人證書。
(三)申報人的紙質材料統一由評委會退回,具體時間以評委會通知時間為準。評委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評審紀律要求
(一)嚴肅評審紀律
各地、各單位要按照我省職稱政策要求,嚴肅認真做好本地區、本單位申報工作,對照資格條件逐條逐項把好資格審查關。職稱評審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要切實履行職責,細化職稱評審工作程序和規則,健全評審會議記錄制度,與評委簽訂遵守評審紀律承諾書,嚴格評審程序和評審紀律,確保評審質量。
(二)加強監督管理
各級人社部門要加強對評審全過程的監管,實行評審中巡查、隨機抽查和評審后復查、倒查。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要實行政策公開、標準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加大社會監督力度,暢通職稱投訴舉報渠道,對評審過程中發現或群眾舉報的違規違紀行為要及時認真進行核查、及時報告核查結果,接受各級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市人社局將聯合市行業主管部門適時開展職稱評審專項巡查。各地、各單位應組織開展職稱評審質量自查工作。
(三)壓實工作責任
對職稱申報、推薦、評審等環節嚴格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的管理責任制,對弄虛作假行為追究責任。各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不得擅自擴大、增加或減少受理及評審范圍,不得降低評價標準條件,不得違反評審程序規定。對于不能正確行使評審權、不能確保評審質量的,將暫停評審工作直至收回評審權。
九、其他要求
(一)加快建立職稱評審“兩目錄一清單”制度
切實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3〕7號要求,建立統一的全市職稱評審專業目錄、職稱評審委員會目錄和各職稱系列代表性成果清單,實現清單化、規范化、公開化管理。
各級人社部門要按職稱管理權限系統梳理本地區設置的各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形成本地區職稱評審委員會目錄并向社會公布。根據《廣東省職稱評審委員會管理規定》,職稱評審委員會實行3年1期的核準備案管理,至2023年12月底前未納入各級人社部門職稱評審委員會目錄的,取消職稱評審權限。
(二)全面實施專業技術人才“入縣下鄉”職稱激勵政策
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引導專業技術人才向縣域流動的職稱傾斜政策體系。
貫徹落實新一輪職稱制度改革有關加快培育鄉村基層專業技術人才的部署精神,抓好基礎教育、衛生、農業等重點領域基層職稱傾斜政策落實落地。加快推進縣以下基層職稱“定向評價、定向使用”試點,研究出臺本地區具體實施方案,單獨制定試點專業的基層職稱評審條件,適當放寬學歷、科研要求,重點考察基層專業技術人才職業道德、實踐能力、工作業績、任務完成情況、群眾認可度等。試點專業評審工作應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
根據國家文件規定,基礎教育、衛生、農業等領域專業技術人才在晉升高級職稱前,應有一定服務基層或對口支援工作經歷。
根據《關于進一步鼓勵引導人才向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的實施意見》(粵辦發〔2019〕35號)精神,在革命老區、中央蘇區和民族地區連續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中級、高級職稱時,任職年限可在現行職稱評價標準條件或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基礎上放寬1年。對于參加省內教育、醫療衛生、科技人才“組團式”幫扶,在縣域對口單位相應專業技術崗位服務或工作1年以上的,在晉升高級職稱時予以優先推薦、優先評審。
(三)進一步完善開放的粵港澳大灣區職稱評價體系
進一步暢通大灣區內地港澳專業人才職稱申報渠道。在我市工作的外籍和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可按自愿原則申報評審我省各系列、各專業職稱。申報評審職稱時,實行的職稱評審標準條件、評審程序、評審辦法等與省內專業技術人才一致。其中,對于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工作的港澳臺專業人才,以及引進到粵東西北地區或基層一線企事業單位擔任技術骨干的外籍或港澳臺專業人才,從事本專業對口專業技術工作滿一定年限后,可根據粵人社規〔2019〕38號文有關規定直接申報副高級或正高級職稱。國家另有規定的,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四)認真組織實施“鄉村工匠”“高技能人才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稱”等兩項重點評審
各級人社部門、農業農村部門要結合“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有關部署和本地區鄉村振興工作實際,認真總結“鄉村工匠”職稱評審工作經驗,進一步拓寬專業領域,擴大人員范圍,優化評價機制。認真部署實施2023年度鄉村工匠專業人才職稱評審,培育更多“土專家”“田秀才”,加快我省鄉村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步伐。
(五)進一步暢通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渠道
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進一步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有關部署,按照全覆蓋、可及性、均等化的要求,進一步強化職稱社會化評價功能,全力開發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資源,為廣東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撐。
根據《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民營企業職稱工作的通知》,我省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在職稱申報評審的程序、標準、辦法、證書等各方面,享有與公有制單位專業技術人才平等的權益,履行同等義務。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不與人事檔案管理掛鉤,一般在勞動關系所屬的法人單位所在地參加職稱評審,由工作單位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派駐省內其他地區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由法人單位委托并經派駐地市級人社部門同意后,可在派駐地申報職稱評審。
(六)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年度職稱評審工作
職稱評審關系到廣大專業技術人才的切身利益。各級人社部門、職稱評審委員會務必要高度重視,按照本通知部署時間完成本地區、本行業2023年度職稱評審工作。除大數據工程等新增設立的專業外,其他系列、專業的職稱評審原則上應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評審,省廳將于8月底前關閉各級人社部門職稱電子證書發放權限。
(七)嚴肅規范職稱評審行為
各級人社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要營造風清氣正的職稱工作環境,加大力度開展職稱領域中介機構整治。在職稱申報評審過程中,各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及組建單位不得指定、委托任何營利性中介機構、培訓機構等開展與職稱評審服務相關工作,不得收取粵價函〔2006〕629號文規定職稱評審費以外的“服務費”“代辦費”等其它費用。廣大專業技術人才應通過人社部門和評委會組建單位官網、官媒了解職稱申報評審政策文件及通知信息,切勿輕信各類網站、廣告等“代辦”“包過”等虛假宣傳。
本通知未盡事宜,應按照國家和省現行職稱改革政策執行。如遇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規定執行。
附件:
1.關于2023年度職稱評審具體工作的政策問答
2.梅州市市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設置情況一覽表
3.2023年度XX專業申報人員基本情況表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