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4年職稱工作的通知
贛市人社字(2024)37號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及駐市有關單位:根據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西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試行)》(贛人社規(2022)5號)和《關于做好2024年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贛人社字(2024)100號)精神,結合實際,現就做好我市2024年職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2024年職稱評審工作自即日起開始,年底前全部完成。
(一)下發通知。4月底前,經省職稱辦同意后,各職稱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組建單位下發年度評審通知,相關工作時間應按照《2024年贛州市高、中級職稱評審計劃》(見附件1)作出具體安排,原則上不得推遲評審,
(二)申報推薦。5月至6月,各地、各部門按照各評委會組建單位年度申報工作通知要求,組織發動所屬專業技術人員開展職稱申報工作。中級職稱個人網上申報時間即日起至6月5日高級職稱個人網上申報時間以各評委會下發年度申報通知為準人員所在單位應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在單位內部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照人事隸屬關系逐級審核推薦。按照省人社廳“6月30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各評委會”要求,所有職稱申報材料務必于6月20日前報送至市職稱辦。
(三)資格審核。7月,各評委會組建單位抽調骨干力量按規定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符合申報條件的送相應評委會;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及時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報人員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對于不符合條件的事項和材料,退回時實行一次性告知,避免多次審核。省、市職稱辦將對申報材料審核情況適時開展抽查工作
(四)組織評審。各評委會應在11月底前完成評審工作,不得跨年度評審。
(五)公示公布。12月底前,基本完成公示、批復和發證工作。
二、申報人員范圍
(一)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上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人員,以及在我市就業創業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員。其中省外來贛人員須按《省外來贛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暫行辦法》(贛人社發(2012)31號)辦理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后,方可在我市申報高一級職稱。
(二)不在我省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但其人事檔案在我市各級就業創業公共服務部門(原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在我市就業創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員,以及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我省、市頒發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才。
(四)中央駐贛單位人員或外省單位人員因工作需要委托我省評審職稱的,應由其駐贛最高機構的上級主管部門或外省省級人社部門出具委托評審函,經省職稱辦審核同意后方可在我市開展評審;我省其他地市單位需要委托我市評審職稱的,由我省其他地市人社部門出具委托評審函,經我市職稱辦審核同意后方可在我市開展評審。
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不得參加職稱評審。
三、申報渠道
全省職稱申報評審工作均使用“江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系統”(網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申報人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和評委會均須使用系統,實行職稱申報、審查、繳費、評審、發證、查詢等業務全流程網上辦理。
(一)各企事業單位(含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包括國有企事業單位編外、人事代理人員)一般在勞動關系所在地自愿參加職稱評審,不受戶籍、檔案等制約,原則上均須通過其用人單位申報職稱,其個人網絡申報系統賬戶由用人單位創建。單位賬戶按照《江西省職稱申報評審系統贛州市組織機構創建規則》(見附件2)自上而下逐級創建(已創建的單位無需再創建)。
(二)新就業形態和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其所在地縣(市、區)職稱辦直接創建其個人賬戶,直接向縣(市、區)職稱辦申報職稱。
(三)不在我省工作但人事檔案在我市各級就業創業公共服務部門(原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的專業技術人員,由其人事檔案托管部門負責創建其個人賬戶,直接向其人事檔案托管部門申報職稱。
(四)中央駐贛單位人員或外省委托我省評審人員,由省職稱辦按屬地原則指定我市職稱辦創建單位賬戶或個人賬戶,直接向我市職稱辦申報職稱。
(五)我省內的總公司(總部),其分公司(分部)的申報人員須按隸屬關系通過總分司(總部)申報;總公司(總部)在省外的,其分公司(分部)在我市注冊了的,可按屬地管理原則由所在地縣(市、區)職稱辦負責創建賬號進行申報。
四、資格條件
(一)職稱各系列(專業)原則上按新修訂的資格條件執行具體以各高評會組建單位年度申報工作通知為準。同時,職稱各系列(專業)主管部門要結合本輪職稱申報條件使用以來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開展新一輪職稱申報條件修訂完善工作,原則上在2024年底完成。
(二)根據《江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目錄》和《江西省國際職業資格比照對應職稱目錄(2022年版)》,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目錄內職業資格并符合目錄有關要求的,可申報高一級職稱。按照有關規定,取得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并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可認定其具備工程師職稱可申報高一級職稱。國家對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有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三)申報人員學歷、學位、資歷(資格、聘任時間)、工作年限、業績(含論文、論著)等終算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時間按年頭計算。業績從取得現資格之年起算。
(四)從機關流動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申報職稱按照《關于從機關流動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人員評審專業技術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發(2016)18號)有關規定執行,其中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2個月以上的終算時間為今年6月底。(五)突出貢獻人才、留學回國人員、援疆援外期滿人員和博士后研究人員等特殊人才申報高級職稱的,按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專業技術人員崗位發生變化的,經單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請跨系列轉評同級職稱,并按新系列申報條件申報職稱,其專業技術人員資歷計算可按轉評前后實際資格和聘任時間累計計算。轉評人員當年度不得申報高一級職稱。未經轉評的人員不得跨系列申報高一級職稱。
五、相關政策
(一)加大服務重點產業鏈力度。突出服務我市“7510”行動計劃,用好特色產業職稱評審“指揮棒”,鞏固完善稀土、現代家具、職業農民等特色產業高、中級職稱評審。鼓勵相關產業聚集區及行業主管部門根據特色產業發展需要,申請設立特色產業職稱專業,研究制定特色產業職稱申報條件,組織開展專項評審,通過“一產一策”“一鏈一策”,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
(二)加大服務企業人才力度。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各地應組織開展職稱政策進園區、進企業活動,引導鼓勵廣大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認真執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工作的若干意見》(贛人社發(2019)23號),繼續開展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才直接申報評審高級經濟師職稱工作。鼓勵企業建立職稱晉升激勵機制,將職稱評審結果與職務晉升、績效、薪酬待遇等掛鉤。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取得高級職稱的企業專業技術人才給予獎勵。
(三)進一步暢通職稱申報渠道。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新就業形態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不受人事檔案、戶籍等限制,按屬地原則向所在地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中報。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可通過駐場設點等方式,積極主動為轄區內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新就業形態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提供便利。
(四)加大數字經濟人才支持力度。服務我市數字經濟做優做強“一號發展工程”,進一步加大數字技術人才培養和供給力度,對參加江西省數字技術工程師培育項目并取得初級、中級專業技術等級證書的人員,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無需換發職稱證書;取得高級專業技術等級證書的,可作為申報評審高級工程師的重要參考。
(五)拓展優化職稱評審專業。圍繞國家、我省重大戰略及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適時將發展態勢好、從業人員規模大、人才需求量高的專業納入職稱評審范圍。新增網絡安全工程、旅游經濟、技術經紀等三個職稱評審專業。省職稱辦將建立職稱評審專業目錄,實行清單式管理。
(六)加大職稱自主評審下放力度。支持全國(國家)重點實驗室、省實驗室等新型研發機構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7510’行動計劃鏈主企業等重點企事業單位申請開展高、中級職稱自主評審。結合本地實際,探索推動三級醫院開展衛生高級職稱和中小學校開展中小學教師職稱自主評審,加強業務指導監督,確保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七)認真落實職稱支持政策。貫徹落實《關于鼓勵支持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服務鄉村振興的若干措施》(贛人社發(2021)32號),加大鄉村振興人才支持力度。認真執行《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等有關工作的通知》(贛人社字(2020)178號),落實抗疫一線醫務人員職稱評審政策。鼓勵高技能人才按規定申報工程、農業、工藝美術文物博物、實驗技術、藝術、體育、技工院校教師等系列職稱打破高技能人才職業發展中的“獨木橋”“天花板”
(八)規范事業單位職稱申報推薦工作。按照《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中辦發(2016)77號),對于全面實行崗位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學術技術水平與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評審。對現聘人員與已評未聘人員之和已超過核準結構比例的事業單位(含自主評審的事業單位),一般不得組織申報推薦。對事業發展需要確需申報推薦的,由各地主管部門會同人社部門統一報市職稱辦同意并報省職稱辦核定后,方可組織申報。各地各部門上報市職稱辦時間截止5月10日。對我市各級涉及改革的事業單位,已完成改革的,按新核準的崗位結構比例組織推薦申報;尚未完成改革的,按申報人員原所在事業單位的崗位結構比例組織推薦申報。事業單位申報職稱時要按照《關于做好2024年職稱申報評審前崗位審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先核定空崗。
(九)關于繼續教育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門應貫徹落實《江西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辦法(修訂)》(省政府令259號)支持鼓勵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活動,逐步規范開展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2024年繼續教育學時要求,由各系列(專業)主管部門根據繼續教育推進情況,在職稱年度申報工作通知中另行明確。
(十)明確延期申報政策。嚴格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對受到黨紀、政務、行政等處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專業技術人員,在處分決定或刑事判決作出當年以及受處分期(影響期)或受刑事處罰期間不得申報職稱。
六、工作要求
各縣(市、區)、各部門要深入貫徹中央、省委、市委關于人才工作決策部署和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有關精神,更好發揮人才評價“指揮棒”作用,按照《江西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試行)》(贛人社規(2022)5號)要求,進一步規范工作程序,加強管理服務,不斷推動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規范化。
(一)申報人員要誠信申報職稱,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江西省職稱申報評審系統”填寫申報信息,并按要求掃描上傳清晰的電子版證明材料(學歷驗證有效期至2024年12月底,上傳材料需按職稱系統個人申報頁面中的2024年職稱申報須知要求執行),同時在網上簽訂《個人承諾書》。證件照片、社保參保信息等能通過系統共享自動提取的,不再要求申報人員提供。申報人員上傳個人材料應清晰準確,避免出現漏報、錯報、未放指定位置、超過規定時限等情況,由此導致的后果由申報人員自行承擔。申報材料報至評委會后,原則上不再補充材料。
申報人員須按照規定條件誠信申報,職稱申報材料網上提交后將永久保存,單位、主管部門、人社部門按照《關于進一步明確職稱申報資格條件審查職貴的通知》(贛市人社字(2018)211號)規定的權限和要求逐級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職稱申報評審過程。因不誠信申報或未達到資格條件造成資格審查未通過或評審未通過的人員,其繳納的職稱評審費、答辯費-律不退。
(二)用人單位要堅持評用結合、以用為本,充分發揮職稱正向激勵作用和用人主體作用,對申報人員的職業道德、工作表現及工作業績進行考核評估,嚴格把好推薦關,不符合資格條件的一律不得推薦。要按照科學規范、公正公平原則制定推薦方案推薦方案應報主管單位備案。要切實履行好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對職稱政策、崗位職數和推薦名額、推薦方案、申報材料、推薦結果等五個方面材料在單位內部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展,對單位職稱推薦工作符合政策要求和對中報人員信息材料真實有效性的審核進行承諾。評審結束后,用人單位要及時通過“江西省職稱申報評審系統”下載打印評審通過人員的電子評審表,用印后存入個人人事檔案。
要創建實名制的審查人員賬號,用人單位審查經辦人員和審查領導發生變化的,要及時在系統里進行調整,審查人員要對申報人員在系統中填報的內容和上傳材料的真實性、規范性、完整性、時效性進行認真審查并做好公示、展示工作,不符合申報條件、弄虛作假或存在其他違規行為的一律不得報送。在職稱網上申報受理期間,單位經辦人要時常登陸系統關注本單位申報人員的申報狀態,對上級“退回修改”的要及時退回申報人員,并督促申報人員盡快修改重新提交。
(三)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審核把關職責,加大對所屬單位職稱工作的指導力度,認真審查申報推薦材料,重點審查申報人員是否符合條件、申報材料是否真實有效、申報信息是否準確完整、申報推薦程序是否規范、申報系列專業是否與崗位和從事專業一致。對不符合申報條件或不符合申報要求的,注明存在問題并及時退回:對弄虛作假或舉報核實確有問題的,取消申報資格并記入誠信體系。主管部門在推薦報送前,還須以適當方式對申報人員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對所屬自主評審單位,主管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和過程監管,督促自主評審單位按規定開展評審工作,有效提升評審質量。
(四)評委會要在核準備案的權限范圍內開展評審工作,制定評審方案,規范評審程序,創新評審方式,切實提高評審質量:
實行封閉評審,執行回避制度,避免外界干擾,嚴格保密各種評議意見;堅持民主評議、獨立評審,充分尊重專家意見。評委會組建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相關系列職稱制度改革指導意見,結合我省實際,根據行業和專業特點,堅持以德為先,堅持服務發展,加大“破四唯”力度,不斷完善職稱評價標準;要加強評委庫建設,按要求更新充實評委庫成員,實行動態管理。評委會辦事機構要認真做好評審組織工作,逐項審查申報資格、業績材料,梳理匯總有效業績提交評委會;合理安排評審時間,確保每位評委有充足時間審閱和評議材料;堅持評委隨機抽取制度,嚴格按抽取的先后次序通知評委。各評委會評審方案應于評審會議召開5個工作日前報職稱部門批準,評審結束后應對評審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
(五)人社部門要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服務,規范評審工作程序,強化監督制約機制,對職稱評審工作加強組織管理、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要廣泛宣傳各項職稱政策,不斷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務質量,積極為廣大專業技術人員和用人單位提供優質服務。要通過專項評估、巡視巡查等方式加大對申報單位推薦過程的督導力度,加大對違反職稱政策與工作紀律單位和個人的查處力度,嚴厲打擊申報評審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包庇偏袒等違紀違規的行為,按有關規定落實通報批評、取消資格、記錄誠信檔案、宣布結果無效、暫停乃至收回職稱評審權等懲戒措施。
(六)完善監督機制,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杜絕評委和相關工作人員違紀違規問題的發生,確保評審工作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強化責任追究,落實“誰審核,誰簽名,誰負責”的管理責任制,對工作中放棄原則、不負責任、不執行有關規定、不按程序操作等違反評審工作紀律等問題,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單位、部門責任,切實維護職稱工作的嚴肅性和公信力。
職稱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各地、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規范過程管理,主動接受監督,嚴格在時間節點前完成各項任務,確保今年職稱評審工作順利推進、圓滿完成,切實維護職稱工作的嚴肅性和公信力。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市職稱評審有關政策規定嚴格執行。
附件:
1.2024年贛州市高、中級職稱評審計劃
2.江西省職稱申報評審系統贛州市組織機構創建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