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24年全市職稱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
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各有關單位:
現將《2024年全市職稱工作安排意見》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聯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一科)
2024年全市職稱工作安排意見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東北、遼寧振興發展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省、市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以實施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為總牽引,持續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健全優質的人才評價服務體系,激發全市專業技術人才創新創業創造活力,為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提供高素質人力資源供給,聚力“八個方面求突破上臺階”助力打好打贏攻堅之年攻堅之戰,特制定如下意見。
一、深化改革創新,發揮正向激勵作用
(一)堅持以人才促創新,培育新質生產力。突出人才引領發展的先導作用,對建設國家級科研平臺、大科學裝置預研項目及支持科技領軍企業攻克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的科研團隊和高層次人才,積極予以職稱評聘政策保障。專業技術人才參加我市數字技術工程師培育項目,取得中、初級專業技術等級證書,且符合我市相應系列(專業)評價標準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的,可對應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和聘用相應專業技術崗位的條件,無需換發遼寧省職稱證書;取得高級專業技術等級證書,且符合我市相應系列(專業)評價標準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的,可直接申報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審,并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參考。
(二)堅持向改革要動力,優化人才評價方法。各高級評委會要結合本系統、本行業、本單位職責任務,將專業技術人才參與其中工作的業績成果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內容,相應增加評價指標中的權重。對取得重大研究成果和突破前沿技術、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在急難險重任務中發揮技術引領支撐作用、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可不受學歷、資歷限制,經考核直接認定相應級別職稱。
(三)堅持以強經濟為導向,強化人才賦能建設發展。繼續下放職稱評審權限,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及大型國企開展自主評審。穩定基層人才隊伍,引導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向基層流動服務鄉村振興,支持符合條件的縣域龍頭企業開展自主職稱評審。常態化組織民營企業職稱評審“直通車”服務,進一步吸納各類重點企業、重要產業鏈企業,以人才工作推動民營經濟實現大發展。可為符合條件的領軍人才開辟評審“綠色通道”,對全國、全省職業技能大賽專業技術類競賽項目金、銀和銅牌及優勝獎獲得者,取得相應級別專業技術等級證書的,可享受有關職稱政策。
(四)堅持持續釋放政策紅利,系統支持“興遼英才”計劃。“興遼英才計劃”入選人員及入選團隊核心人員(限3人以內),在滿足所申報的系列(專業)資歷年限破格要求的基礎上,經所在單位推薦,可直接參加高一級職稱評審,其中,申報直接參加正高級職稱評審的,業績成果須特別優秀、貢獻特別突出,并提供2名以上具備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意見。項目執行期內的入選的青年拔尖人才可直接評聘正高級職稱。
(五)堅持加強引育青年人才,儲備戰略人才力量。暢通博士、博士后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已畢業的博士研究生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且業績成果優秀的可申報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期滿出站的博士后可根據職稱評審管理權限由相應高級評委會辦事機構直接認定副高級職稱,首次聘用不受所在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限制。促進產學研融合,對獲得全國、全省博士后創新創業大賽獎勵的項目團隊核心成員,可按規定享受職稱評聘傾斜政策。
(六)堅持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人才服務體系。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海外專家和科研團隊等,實行精準服務、主動服務;提高服務便利化,要把服務貫徹到評、聘、考各類評價機制,融入到申報、審核、評審等各環節,體現在保障評審質量、維護評審紀律各方面要求上。對特殊人才堅持急用先行、特事特辦,可采取“一事一議”“一人一策”的評審方式。
二、規范評審程序,健全科學評價體系
(七)持續完善科學評價機制。完善職稱評價標準,充分發揮用人單位在職稱推薦申報、評價等方面的主體作用。同時,2024年,工藝美術系列高中初級職稱,信息通信行業、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高級職稱,數字通信技術、無人機科學與工程、快遞工程、安防工程、工業設計、管理科學與工程、機器人科學與工程、數據科學與工程等有關新興專業高中初級職稱,繼續由省級評委會組織評審。
(八)嚴格規范職稱申報評審程序。嚴格專家遴選。著重遴選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水平高、貼近科研生產一線、業內公認的評審專家,切實加強評審專家動態管理和監督使用工作。
嚴把組織申報。堅持“誰推薦、誰審核,誰評審、誰負責”的原則,申報人員一般應在本人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單位申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除創新創業等特殊規定外須在本人人事關系所在單位申報。申報人員要實事求是地提供相關材料,繼續落實“個人、單位雙承諾制”。申報人員提交的論文要通過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網進行論文期刊信息查詢,并通過“萬方數據資源系統”“清華同方中國知網”、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等主流數據庫進行本人論文信息檢索。用人單位須對申報人員進行綜合考評推薦,并經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以上無異議后按照規定報送評委會辦事機構。
嚴密組織程序。各評委會要嚴格按照核準備案的評審范圍、專業領域、評審層級以及有關程序規則、公布的時間計劃等組織開展職稱評審工作,不得多頭重復交叉評價和強制評價。如需委托其他評委會進行代評的,須由相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履行相關審核委托程序。嚴格控制評審通過率,實行“評聘分開”系列的高級職稱評審通過率原則上不超過50%,實行“評聘結合”的系列(專業)除特殊規定外,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評審或按比例推薦。評審結果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發現的問題線索經調查核實確定撤銷職稱的,不再遞補通過人員;公示無異議的應在評審結束20個工作日內報送相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正式發文公布。評審結果備案工作應在本年度內完成,原則上不允許跨年度開展評審。實行“評聘結合”的事業單位應及時落實聘任工作。
嚴守評審紀律。評審機構應對評審會議全過程記錄,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更改評委會投票結果,嚴禁多輪投票表決。職稱申報人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并經查實的,按照規定取消申報資格或職稱,并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對制度缺失、管理混亂、評審質量不高、社會反映較大的評委會,責令限期整改,必要時可暫停評審工作直至收回職稱評審權。
(九)加強職稱評審全鏈條全領域監管。扎實提升職稱評審監管能力和水平。各評審機構應按照職稱評審工作要求,在評審范圍內公布評審標準、申報條件、評審方式、受理時間地點和提報材料等事項;要按照省紀委監委2024年營商環境監督行動要求,加大“陽光遼寧”行動拓展力度,按照公開事項目錄,及時公開職稱評定相關信息,保障公平、公正、公開。加強職稱評審備案管理、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對評審舞弊、假冒職稱評審、制作和銷售假證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將聯合有關部門嚴肅查處。保障廣大專業技術人員權益,維護職稱嚴肅性和公信力,助力營造一流人才環境和營商環境。
三、強化崗位管理,有序做好聘用工作
(十)持續規范專業技術崗位聘用。各用人單位要圍繞激發和調動專業技術人才工作積極性,優化崗位聘用工作方案,嚴格按照崗位數額擇優聘用。除因特殊需要,事業單位沒有空余專業技術崗位的,其新增人員原則上不得聘用到專業技術崗位;專業技術人員在同一層級不同等級之間,原則上要逐等級聘用上一等級專業技術崗位;首次聘用上一層級或新調入未曾聘用過的專業技術人員,原則上要聘用到相應層級的最低等級。聘用的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須為合格等次及以上。
事業單位聘用專業技術人員,需提供黨委(黨組)聘用正式文件。聘用文件中需明確以下幾個方面:聘用級別、聘用時間及聘用人員有無處分、違紀違規情況的說明。
事業單位經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機構規格、主要職責、領導職數、編制數等事項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向人社部門申請進行崗位設置調整,對未及時重新辦理崗位設置調整手續的,不予辦理人員聘用備案。
在經核定的崗位等級數額均已聘滿的情況下,可向高一級別崗位借用空余崗位用于該級別聘用。
因保留改革前崗位等級超出新核定崗位數量的,可采取“退二晉一”辦法,逐步控制到核定的崗位比例限額內。
對本意見未提及的有關職稱工作政策等問題,按現行國家和我省職稱工作的相關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