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經信局、省直有關單位:為做好高級工業設計師職業資格評審工作,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4〕33號)和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浙江省工業設計職業資格制度試點工作暫行辦法》《浙江省工業設計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浙江省高級工業設計師職業資格評價條件(試行)》(浙經信服務〔2020〕153號),現將我省2024年度高級工業設計師職業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時間2024年度高級工業設計師職業資格評審工作個人申報截止時間為9月30日,用人單位推薦截止時間為10月17日,各設區市及省級主管部門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11月8日。為保證工作進度,請各單位在截止時間之前上傳和報送有關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報評審條件
(一)凡在浙江省內從事工業設計工作,且符合《浙江省工業設計職業資格制度試點工作暫行辦法》第十條、第十四條、《浙江省高級工業設計師職業資格評價條件(試行)》規定要求的人員均可申報高級工業設計師職業資格評審。對照量化賦分標準自評達到120分以上或具有工業設計專業標志性成果之一者,可免予高級工業設計師業務考試,且不受學歷、資歷等限制直接申報評審。(相關文件可以從省經信廳網站下載,網址https://jxt.zj.gov.cn/art/2020/12/1/art_1229123402_2160715.html)。
(二)繼續教育要求。申報人員需滿足近三年繼續教育學習不少于270學時(其中專業課不少于180學時,公需課不少于54學時)要求。申報人員可登陸“浙江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管理系統”(https://jxjy.jxt.zj.gov.cn/iext/zgProject/index.jsp)進行學時登記,以平臺年度學時卡作為繼續教育依據。
三、申報流程
(一)個人申報。申報人員通過全省統一的“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系統”(http://zcps.rlsbt.zj.gov.cn)在線申報(用戶操作手冊可在網站首頁下載)。
(二)審核與報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三份)和其他網上申報材料按個人申報、單位審核、逐級報送的原則逐級審核推薦。個人申報材料由設區市經信局會同人力社保部門審核,省直單位人員申報材料需經省主管部門審核后,根據專業對口原則報送至省經信廳。無主管部門的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可通過其人事代理機構,經設區市經信局會同人力社保部門審核后,根據專業對口原則報送至省經信廳。
(三)公示。相關材料需在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評委會辦公室在評審前,將評審對象基本情況和資格審查情況在省經信廳網站、浙江政務服務網和申報服務系統上公示5個工作日。申報人用政務服務網個人賬號登錄后,需先在系統上完善個人業績檔案。用人單位(法人賬號初次登錄需先提交授權委托證明)要認真審核業績檔案,確保信息無誤。
四、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申報對象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時間、專業工作年限均計算至2024年12月31日,業績時間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
(二)學歷認證要求。2001年以后的學歷學位、照片、論文等信息可在系統中自動提取。如系統無法提取,需上傳學歷學位證書以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由“浙江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出具),2001年之前畢業的請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和《高校畢業生登記表》掃描件。國外或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
(三)在職在崗證明。企業申報對象須提供近三年當地人力社保部門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
(四)申報材料應當真實、規范、完整。申報人和單位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報人需掃描二維碼在線簽署《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真實性保證書》。
(五)轉(兼)評、對照量化賦分標準達到規定分值或取得工業設計專業標志性成果免試申報高級工業設計師職業資格者,均須參加評委會統一組織的面試答辯,面試答辯時間另行通知。
(六)事業單位實行評聘結合。全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應在核定的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各事業單位應根據核定崗位結構比例內的空缺崗位數和工作需要,公布年度擬聘崗位數及崗位任職條件。專業技術人員根據評價標準和具體按崗位任職條件,向單位申報競聘,并作出競聘履職承諾。單位要結合申報人員任現職以來的年度考核情況,通過多種方式進行競聘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和履職承諾,經集體研究,由單位在浙江省事業單位人事工資管理服務系統中核定崗位后推薦申報,并在單位內進行公示。
(七)申報材料寄送。申報對象《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三份),由各地市經信或人力社保部門統一寄送到省技術創新服務中心。
五、申報紀律根據《浙江省職稱評審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浙人社發〔2020〕47號)規定,對在申報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由人力社保部門或省經信廳撤銷其職稱,并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和省信用信息共享憑條,記錄期限為3年。
六、聯系方式省技術創新服務中心:
劉鈺0571-86070951,陳雨晨0571-88228292。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50號信息技術大廈12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