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申報職稱的人員來看,職稱評審的審核方面好像很復雜。職稱評審按照申報、審核推薦、逐級審查、審核受理、專家評審、結果公示、復核確認、結果備案等程序組織實施。但實際上,職稱評審的審核總的來說可以分為三個部分,只要搞清楚了職稱評審里的“三審”分別是什么,那么應對起來也會順利一些。
一、單位審查
資料提交以后,所在單位會先進行審查,尤其是對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進行重點審查。
畢竟用人單位是比較了解申報人員的,當然了,單位審查需要有一定規模的單位才可以做到,
一般的企業并不具備職稱評定資格,民營企業有這個權限的比較少。
所在單位需要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然后在評審表的“真實性審核責任卡”上簽名并公示,公示時間不能少于5個工作日。相關責任人還需在在評審表的“用人測用人單位測評、公示結果、初審及推薦意見”的地方填寫結果、意見,并簽上名字,再加蓋公章。
二、行業主管部門或者人社部門審查
在單位審查通過了以后,就會進入到人設部門審查,也有可能會是各個行業的主管部門進行審查,例如像醫衛類就會到衛健委進行復審。人社局審查的內容有個人工作業績、工作總結、論文、基本信息,就還有加分項目。
所以到底由哪個部門來審查,根據當地的具體規則來就好。這一步主要針對申報人的材料進行復審,而且通過率比較高。
三、職稱評審委員會審查
當單位審查和行業主管(人社部)審查都通過了以后,那么說明你提交的資料是沒有出現什么問題的。那這時候又怎么篩選出更好的人才呢?
那就是對比啦,提交到職稱評審委員會后就要開始對比了。
職稱評審委員會是由相應行業專家組成,不同地區不同專業,甚至是不同級別的職稱,對應的評委會都不一樣,不同評委會對其受理的職稱專業和受理的申報人范圍都是明確規定的,如果選擇和自己不符合的評委會,那么材料就會被退回,甚至是會因此錯過申報評審。
專業評審委員會將組建單位組織并召開評審會議,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投票表決,申請人是否能通過評審,由各個部分的得分來確定。如果是申請級別比較高的職稱評審,還需要參加答辯。答辯重點會根據業績材料和技術工作總結來提問,申請人需進行回答。當全部通過以后,就會公示并下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