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嚴重失職,在重大責任事故中負主要責任,造成
惡劣影響的;
(二)學歷資歷、工作經歷、業績材料、科研成果等申報材料弄虛作假或剽竊他人成果的;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紀律處分暫行規定》《湖北省受處理處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受到刑事處罰、政務處分、黨紀處分、行政處分等,刑期和處分期(含影響期)未滿的,計算時間以受處分處理時間和本專業受理材料截止時間為起止時間。處分結果應與年度考核相銜接;
(四)經單位學術委員會或評委會認定為學術造假的,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