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環境監測、環境預警、監測技術與儀器開發、監測質量控制與質量體系運行、數據綜合分析等工作
從事監測與分析的生態環境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技術骨干參與環境監測、環境預警、監測技術與儀器開發、監測質量控制與質量體系運行、數據綜合分析等工作
-
2
中等以上監測分析工作
從事監測與分析的生態環境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技術骨干完成3項中等以上監測分析工作
-
3
區市(廳)級以上生態環境科研項目
從事監測與分析的生態環境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技術骨干參與1項設區市(廳)級以上生態環境科研項目的研究工作
通過評審
4
縣(市、區)級以上生態環境科研項目
從事監測與分析的生態環境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技術骨干參與2項縣(市、區)級以上生態環境科研項目的研究工作
通過評審
5
縣(市、區)級科技成果三等獎以上
從事監測與分析的生態環境專業技術人員,縣(市、區)級科技成果三等獎以上技術完成人
-
6
設區市(廳)級以上科技成果獎
從事監測與分析的生態環境專業技術人員,設區市(廳)級以上科技成果獎的技術完成人
-
7
生態環境地方性法規、規章
從事監測與分析的生態環境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技術骨干參與生態環境地方性法規、規章起草,并頒布實施
-
8
縣(市、區)級以上政府規范性文件
從事監測與分析的生態環境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技術骨干參與縣(市、區)級以上政府規范性文件起草,并頒布實施
-
9
國家標準
從事監測與分析的生態環境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技術骨干參與生態環境國家標準的編寫,并頒布實施
-
10
行業標準
從事監測與分析的生態環境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技術骨干參與生態環境行業標準的編寫,并頒布實施
-
11
地方標準
從事監測與分析的生態環境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技術骨干參與生態環境地方標準的編寫,并頒布實施
-
12
生態環境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儀器
從事監測與分析的生態環境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技術骨干參與生態環境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儀器的開發和推廣應用,取得實效
通過評審
13
中等以上工程項目
從事工程與咨詢的生態環境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技術骨干參與3項中等以上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運行、監理、技術管理等工作
通過項目驗收
14
縣(市區)級以上工程項目
從事工程與咨詢的生態環境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技術骨干參與3項縣(市區)級以上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運行、監理、技術管理等工作
通過項目驗收
15
一般以上工程項目
從事工程與咨詢的生態環境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技術骨干參與5項一般以上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運行、監理、技術管理等工作
通過項目驗收
16
省(部)級以上項目
從事工程與咨詢的生態環境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技術骨干參與并完成省(部)級以上項目
-
17
設區市(廳)級以上技術咨詢等工作
從事工程與咨詢的生態環境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技術骨干參與并完成3項設區市(廳)級以上技術咨詢等工作
-
18
縣(市、區)級以上技術咨詢等工作
從事工程與咨詢的生態環境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技術骨干參與并完成5項縣(市、區)級以上技術咨詢等工作
-
19
設區市(廳)級以上生態環境科研項目
從事工程與咨詢的生態環境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技術骨干參與1項設區市(廳)級以上生態環境科研項目的研究工作
通過評審
20
縣(市區)級以上生態環境科研項目
從事工程與咨詢的生態環境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技術骨干參與2項縣(市區)級以上生態環境科研項目的研究工作
通過評審
21
縣(市、區)級科技成果三等獎以上
從事工程與咨詢的生態環境專業技術人員,縣(市、區)級科技成果三等獎以上技術完成人
-
22
設區市(廳)級以上科技成果獎
從事工程與咨詢的生態環境專業技術人員,設區市(廳)級以上科技成果獎的技術完成人
-
23
生態環境地方性法規、規章
從事工程與咨詢的生態環境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技術骨干參與生態環境地方性法規、規章,并頒布實施
-
24
(市、區)級以上政府規范性文件
從事工程與咨詢的生態環境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技術骨干參與縣(市、區)級以上政府規范性文件起草,并頒布實施
-
25
國家標準
從事工程與咨詢的生態環境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技術骨干參與生態環境國家標準的編寫并頒布實施
-
26
行業標準
從事工程與咨詢的生態環境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技術骨干參與生態環境行業標準的編寫并頒布實施
-
27
地方標準
從事工程與咨詢的生態環境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技術骨干參與生態環境地方標準的編寫并頒布實施
-
28
生態環境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
從事工程與咨詢的生態環境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技術骨干參與生態環境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的開發和推廣應用,并通過評審,取得實效
通過評審
29
國家標準
從事規劃與管理的生態環境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技術骨干參與生態環境國家標準的編寫并頒布實施
-
30
行業標準
從事規劃與管理的生態環境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技術骨干參與生態環境行業標準的編寫并頒布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