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念動搖、立場模糊,在思想上和行動上不能自覺與黨中央和區黨委保持高度一致的。
受到記過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專業技術人員,處分(處罰)期未滿的。
違反《西藏自治區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違背誠信承諾,存在偽造學歷、資歷或申報業績成果、佐證材料弄虛作假,剽竊他人成果或偽造試驗數據等失德失信、學術不端行為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一票否決制”,取消當年申報資格,且從次年起3個年度內不得申報。
違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規定受到處分(處理),處分(處理)期未滿的。
參加西藏少數民族專業技術人才特殊培養,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從結業考核通報印發次年起3個年度內不得申報高一級職稱。
經有關部門鑒定,發生重大責任事故造成嚴重損失或惡劣影響者取消當年申報資格,且從當年起3個年度內不得申報。
一個聘期內未從事水利工程領域專業技術及相關輔助性工作的不得申報。
其他違反有關職能部門規定不得申報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