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不得申報。
(二)除按有關文件規定延遲退休人員以外,已退休人員和達到退休年齡人員不得申報。
(三)受到刑事處罰、政務處分、黨紀處分、行政處分等,刑期和處分期(含影響期)未滿的不得申報。因涉嫌違紀違法,被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留置或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期間的不得申報。
(四)記入全省職稱失信黑名單,且仍在記錄期限的不得申報。
申報后發現上述情形的,審核不予通過;已有評審結果的,評審結果不予確認。
申報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者,在助理工程師任職期內,應取得下列成果:
在重要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或在市(廳)級學術會議上宣讀、發表、交流論文
2、申報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者,在助理工程師任職期內,應
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條:
(1)省(部)級攻關項目或重點科研項目的主要參加者;
(2)具備協助完成測繪工程技術設計、生產組織及產品質量檢查驗收的工作經歷;
(3)作為技術骨干參加過省(部)級或市(廳)級測繪科技或工程項目、國際合作項目的全過程,并在項目中負責專項技術工作,參加了報告中相應章節或專題(專項)報告的編寫;
(4)作為主要技術骨干參加過市(廳)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下達的測繪科技或工程項目的全過程,并負責編寫項目中的專題(專項)報告;
(5)作為負責人主持過1項市(廳)級以上測繪科技或工程項目的全過程,或作為主要技術骨干參加過2項以上項目的全過程;
(6)有參加編制本單位測繪生產技術標準或重大測繪項目技術設計書及總結報告的經歷;
(7)作為項目負責人,主持完成了2項大地測量、攝影測量與遙感、地形測量、工程測量、海洋測繪、不動產測繪、地圖編制、地理信息工程等測繪工程項目;
(8)有3年以上專職負責測繪管理、經營業務、質量檢查驗收,或在取得計量授權測繪儀檢部門3年以上測繪儀器檢定工作經歷。
3.申報工程師任職資格者,在助理工程師任職期內,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條:
(1)作為技術骨干,參與完成省(部)級測繪科技或工程項目獲得省(部)級科技獎、優秀工程獎、優秀設計獎、或相應級別其他獎勵;
(2)作為技術骨干,參與完成省(部)級業務主管部門下達的測繪科技、工程項目獲得省(部)級業務主管部門獎勵;
(3)主持或組織的市(廳)級測繪科技、工程項目獲市(廳)級獎勵;
(4)主持完成本單位技術性較強的測繪工程、科技項目,經上級主管部門審定,質量達優良級以上,取得較明顯社會、經濟效益的項目2項以上;
(5)主持或主要參加完成測繪儀器的研制、改裝或精密貴重儀器的安裝、調試或測繪成果、教學、質量監督檢驗、儀器檢測、設備管理等工作,解決了較復雜的技術問題,在測繪生產、科研、教學、管理等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或受到市(廳)級主管部門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