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以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生態環境監測專業技術人員大比武個人三等獎。
2.參與完成科研項目2項。
3.參與編制完成監測、科研、規劃、評估、咨詢等專項技術報告2項。
4.參與起草頒布實施的地方標準、技術規范(技術指南)、團體標準、企業標準1項。
5.參與完成1項大型或2項中型或4項小型環境工程設計、施工、監理、調試運行。
6.參與開發或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方法、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等1項。
7.獲得軟件著作權或實用新型專利1項(排名前3)。
8.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排名前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