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獨立承擔較復雜工程項目的工作能力,能夠解決本專業范圍內較復雜的技術問題,同時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完成盟市(廳、局)級立項的研究課題1項以上或作為主要技術骨干參加盟市(廳、局)級綜合性研究課題2項以上,成果經過盟市(廳、局)級以上科技主管部門鑒定、達到自治區先進水平,且科研成果得到較好的推廣使用;
2.獨立完成1項以上產品開發任務,提供完整的技術資料并將產品推向市場,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3.作為主要參加人完成的科技成果中2項以上列為盟市(廳、局)級科技成果推廣項目;
4.科研成果獲盟市(廳、局)級或同級行業協會科技成果獎;
5.在盟市(廳、局)級工程項目或長周期攻關課題的研究過程中,有經過專家審定的重要階段性成果,或提出的關鍵性意見被采用后獲得明顯效果(需提供專家推薦信或用人單位證明);
6.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發行的自治區(省、部)級以上學(技)術刊物上發表專業論文1篇以上:
7.參與撰寫本專業公開出版發行的專著、譯著